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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美国人如何看孝道

发表于2013-07-05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64d98d0102ebbj.html

美国人如何看孝道

姚鸿恩

我给美国人上课时,曾讲到中国流传的古代孝道的故事。对大多数的故事,比如“弃官寻母”、“行佣供母”、“卧冰求鲤”、“戏彩娱亲”、“扇枕温衾”,他们都表示理解、甚至敬佩。但对“埋儿奉母”则一致表示震惊。故事说:郭巨的母亲常常省下食物给孙子吃,郭巨担忧会影响母亲的健康,遂与妻商量,挖坑埋掉儿子,以保证母亲口粮不受影响。虽然故事结尾发生奇迹,挖坑挖出了一坛黄金,幼儿得以幸免于死,美国人还是愤愤地说,郭巨夫妻犯了谋杀罪。更有学生联想到计划生育,说那政策其实是特大规模的“埋儿奉母”,真是又残忍又愚蠢。
这两天,美国各大媒体大幅报道中国的另一个有关孝道的新闻,标题差不多一样:中国新法律规定子女看望父母(New Chinese Law requires children to visit parents)。有的还刊登了无锡法院首判女儿需定期看望母亲的案例。原告为77岁老太储某,被告为其女儿马某、女婿朱某。此前,储某将卖房的钱交给他们,并签订了协议,由女儿女婿负责养老。但数年后,储某与女儿一家不和,搬去儿子家居住。女儿此后从未前往看望,愤怒的储某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
对中国的这一新法律,美国人众说纷纭。网上留言五花八门。多数吐槽此法律多此一举。
老年人的留言都比较看得开。一个老人说,他也希望孩子能够看望老人,但那是一个情感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的问题。制定此一法律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是“这是个政府,任何政府,大概都不应该插手的问题”(this is one issue that government...ANY government...should probably stay out of)。
另一老人说,他已经立下生前遗嘱(living will):“如果我昏迷7天,我要他们拔掉插头”( if I am in a coma for 7 days I want them to pull the plug)。他不想拖延生命,连累子女。
一个年轻人说,他的家离父母家来回有7百英里(约1千公里),他常常开车去看望父母。“我无疑不需要一条法律来强迫我奉献爱”(I surely don't need a law to force my devotion)。
许多人对有些孩子不去看望父母表示理解。如果父母是凶暴的虎妈(tiger mom),那就别指望孩子回家看望他们。孩子回家看父母,是因为父母爱他们,而不是因为他们会被起诉(Kids come back home to see their parents because they love them, not because they will be sued)。
有个网友写了个小段子。母亲说:“宝贝,你来看我,我真是太高兴了。”孩子答道:“我没有选择。那是法律!” (“Honey, I'm so glad you came to visit me!”“ I got no choice, it's the law!”)
有人问,如果美国也实施这样的法律,我该怎么办?回帖说,“容易。从车里摁一下喇叭,假笑一下,挥一下手,然后踩油门,走了!”(Easy. Beep from the car, fake smile and wave, hit the gas and go! )
当然,实际上,美国的孩子成家后,大多数是跟父母保持亲密的联系的。
去年,俄亥俄州立大学作了一个调查研究,发现25岁到34岁的年轻人,约有三分之一居住在父母家中。原因多种。比如,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原先买了房子,但因金融危机,供不起房子了。父母给他们,提供了财务支持,又提供了情感支持(not only providing financial support, but emotional support as well)。父母孩子,其乐融融。对这些家庭来说,不存在“看望父母”的问题。
独立成家的孩子,通常会定期看望父母。车程数小时的,好比上海到南京,北京到大连,多数自驾车。路程远的,好比北京到广州,就得乘飞机了。感恩节和圣诞节是外出的孩子看望父母的最集中的时间,类似中国的春运,区别是美国的“春运”靠飞机。
除了感恩节、圣诞节外,美国有许多长周末(long weekend)。美国大多数联邦假日放在星期一,不像中国那样规定一个死板的数字,所以就有许多连续三天的长周末。数小时车程的距离,孩子就会利用这些长周末去看望父母。
有正式工作的,公司都给至少两个星期的年假,除了度假外,也可用来跟父母团聚。
此外,美国有个1993年通过的“家庭医疗休假法”(Family Medical Leave Act,简称FMLA)。此法规规定:凡家庭成员(如父母)有医疗和相关的照顾的需要,都可以请假,每年可长达12周。虽然此请假是无薪水的,但是,法律规定老板不可借机解聘。
据知,国内一些离开父母在外打拼的年轻人,确实是平时工作脱不了身,春节时候又无法弄到车票,才未能看望父母。实属无奈。政府真要讲孝道,其实应该制定一些可行性强一些的法规,确确实实保障年轻人能够“常回家看看”。

发表于2013-07-05

看看人家的感恩节和圣诞节

发表于2013-07-05

就是流氓政府的社保亏空太大想的辙而已

发表于2013-07-05

感恩节,不是最初送给印第安人的礼物么?

发表于2013-07-05

如果普遍都善待老人,就根本不会有这个法律。
别怪天朝法律奇葩,而是如果天朝法律都不管,就更没人当回事了。

发表于2013-07-05

探亲假好,父母70岁以上,或者患病的,一年起码一月假,不发工资也行。

发表于2013-07-05

那古代人的价值观立个靶,圣经有什么喷点,谁来说说

发表于2013-07-05

埋儿奉母是极端了点,但是要放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来看,养不活,必须放弃一个。现在中国也不宣扬这种极端行为了。

发表于2013-07-05

中国的孝道我一直觉得其实是属于文化糟粕...
因为中国的孝道,不仅是指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并且强迫子女要无条件顺从父母...

孝顺这两个字, 害了多少中国人...
子女对父母无条件顺从,
其实和臣子对君上无条件顺从一样,
都应当被扔到历史的垃圾堆里...

发表于2013-07-05

'埋儿奉母"之类有的纯粹就瞎编的吧。我国古籍瞎编的也不少,什么汉武帝怀胎十四月,人类不可能怀胎十四月的;什么吞金自杀,吞金根本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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