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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改选小组应该学习法律法规

发表于2013-02-28

小区的墙上看到一张公示,说小区的业委会改选小组随便改变自己制定的民意调查结果。听说,只有业委会主任王家明,认为这样做是违反物权法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

我不明白,这个镇政府平时有没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个居委会平时有没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样违法的指导怎么搞好改选工作。

我认为,这个改选小组应该先改组一下,让王家明当组长,各区另外推选有能力的业主来搞这项工作。

发表于2013-02-28

随便改变自己制定的民意调查结果,那不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发表于2013-02-28

没图没真相!楼主上个公示的照片看看

发表于2013-02-28

这样公布出来业委会主任会看到吗

发表于2013-03-01

王主任应该给这些法盲上上课。

发表于2013-03-01
shcomin,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改选小组应该学习法律法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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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3-01
引用:shcomin 在2013-02-28 14:30:23写道:原帖
小区的墙上看到一张公示,说小区的业委会改选小组随便改变自己制定的民意调查结果。听说,只有业委会主任王家明,认为这样做是违反物权法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
我不明白,这个镇政府平时有没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个居委会平时有没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样违法的指导怎么搞好改选工作。
我认为,这个改选小组应该先改组一下,让王家明当组长,各区另外推选有能力的业主来搞这项工作。

 关键是给不给我们推荐的机会

发表于2013-03-02

东门的居委会橱窗里,贴了一份东西,好长好长,好像是小区的业主大会的修改稿。规定3月1日到3月10日听取业主的意见。这么冷的天,看完大概需要一个小时。这样的大事为什么不给业主代表有充分的时间讨论讨论,为什么不给业主代表每个人发一份好好的研究研究。

发表于2013-03-09
引用:lbjs6893 在2013-03-02 20:05:08写道:原帖
东门的居委会橱窗里,贴了一份东西,好长好长,好像是小区的业主大会的修改稿。规定3月1日到3月10日听取业主的意见。这么冷的天,看完大概需要一个小时。这样的大事为什么不给业主代表有充分的时间讨论讨论,为什么不给业主代表每个人发一份好好的研究研究。

 真的假的,都不知道这些事,都改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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