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告知
- 发表于2014-04-02
《告知》云:“隆德居委会郑重提示:居委会未委托和组织任何人员就上述事项上门请业主、居民们签名”,这意思是不是说,有人冒充受居委会委托的人员上门征集签名?如果有人冒充,请居委正大光明地指出是谁;据我了解,每一封签名信上都有“……鉴于与居委会沟通无果……”等内容,试问,冒充居委会的人怎么会手持“与居委会沟通无果”的签名信?此外,在居委会看来,是不是业主连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的权利都没有?
以上问题也请居委会“郑重”回答一回,谢谢。
- 发表于2014-04-02
4月2日出的公告,4月1日的告知就宣布合法有效?
- 发表于2014-04-02
我昨天天才知道秘语,我想问一下哈,你是水岸豪庭的业主吗?
- 发表于2014-04-03
有自己自说自话自己合法有效的吗?请问居委会你是国家政府的执法机关吗?
- 发表于2014-04-03
感谢密语提供证据。征集签名的热心业主们手中的每一封签名信上都有“与居委沟通无果”等内容,怎么可能去冒充居委会?某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惜造谣言、泼脏水,竟然说热心业主征集签名是冒用居委会的名义,造谣惑众的证据确凿,不容抵赖!
- 发表于2014-04-06
无果就是与居委会沟通无果,人家根本不想听取业主意见。还有既然:业主意见不一致,无法沟通,为什么还要強行启动?
- 发表于2014-04-08
- 引用:沐云611_weibo在2014-04-02 16:10:15写道:
- 4楼
我昨天天才知道秘语,我想问一下哈,你是水岸豪庭的业主吗?
她啥也不是,不是咱邻居,却喜欢管闲事,为啥,尾巴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