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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管弄路民宅闪爆原因查明 系业主自杀未遂所致

发表于2014-08-29

  26号早上,管弄路上一居民楼内发生闪爆,房屋里的电视机、空调等物品都被炸飞,散落在小区人行道对面的花坛里。当时,事故造成3人烧伤,且其中1人未脱离生命危险。事故的初步原因认定为天然气闪爆。

   现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系业主自杀未遂,后遇明火所致,排除人为故意破坏或天然气泄漏等原因。目前,三名伤者已无生命危险,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自己自杀未遂,却连累邻居受伤,造成损失。这说出去不禁让人失笑,也让人感叹。

  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而选择自杀这种方式,但这是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即使再大的困难也会挺过去,受到再多的伤害也有活下去的理由,自杀是一种逃避、、不负责任、懦弱的表现。所以,遇到事情要勇敢面对,不要总想着自杀。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去评价别人的自杀方式,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说,就算你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也不要这种方法,最后波及到邻居,给他人造成损失。

  事故的理由有点可笑,但也算是给其他人提个醒,做个反面教材。

发表于2014-08-29

这。。。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倒是那受伤的几个人感觉好冤啊。

发表于2014-08-29

不、不,这绝不是反面教材。当一个人用生命去反抗,这绝不是不负责任、懦弱的表现,而是我们社会存在着可以让人用生命去表达的缺陷,这应该让我们的父母官引起注意,从中找到改进政策的地方。不要让弱者再用生命去表达他们的意见。

发表于2014-08-29
引用:123456jjjjjj在2014-08-29 15:57:55写道:
3楼

不、不,这绝不是反面教材。当一个人用生命去反抗,这绝不是不负责任、懦弱的表现,而是我们社会存在着可以让人用生命去表达的缺陷,这应该让我们的父母官引起注意,从中找到改进政策的地方。不要让弱者再用生命去表达他们的意见。

 可能楼主说话稍微草率了点,毕竟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要这样做。

有的人是用生命在抗争,但有的人纯粹是自作孽的。当然我相信绝大部分是在抗争,而我们的父母官也应当对此注重,对政策,对自身进行改进。

发表于2014-08-29

这样对邻居很不公平 但是一个人都敢自杀了 说明他真的处于很困难的境地 请原谅他 他根本不知道会伤到其他人~

发表于2014-08-29

自杀也别害别人啊!

发表于2014-08-29
引用:123456jjjjjj在2014-08-29 15:57:55写道:
3楼

不、不,这绝不是反面教材。当一个人用生命去反抗,这绝不是不负责任、懦弱的表现,而是我们社会存在着可以让人用生命去表达的缺陷,这应该让我们的父母官引起注意,从中找到改进政策的地方。不要让弱者再用生命去表达他们的意见。

 额,有点愤愤青的赶脚!

发表于2014-08-29

居然是自杀引起的爆炸,不管什么方式是为了用生命完成最后的呐喊还是真的活腻了,被连累的人是无辜的啊

发表于2014-08-29
引用:jockeyman在2014-08-29 17:13:32写道:
5楼

这样对邻居很不公平 但是一个人都敢自杀了 说明他真的处于很困难的境地 请原谅他 他根本不知道会伤到其他人~

 额,这都是借口!借口啊!

发表于2014-08-29
引用:郁闷的噜噜在2014-08-29 17:51:30写道:
8楼

居然是自杀引起的爆炸,不管什么方式是为了用生命完成最后的呐喊还是真的活腻了,被连累的人是无辜的啊

 这和现在的那些恐怖分子有什么区别,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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