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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诺西公司不要脸!2012赔偿不按2011标准,按2010,讹诈员工收入!

发表于2012-04-24
按劳动法第47条规定,08年后N理应按当地收入(次年)的三倍来赔偿。
而上海2011比2010人均收入多了11.1% 诺西垃圾!太监当道!该公司办事畜生全家撞车!
发表于2012-04-24
发表于2012-04-24
引用:2011飘雪在2012-4-24 12:10:18写道:原帖
  
 
 2013该烂毛公司裁员一半,不是傻蠢货经营管理难以如此
发表于2012-04-24
发表于2012-04-24
傻子公司傻子爱,
发表于2012-05-01
区仲裁一般是保护劳动者的。操作也很方便的。
发表于2012-05-01
发表于2012-05-02

多谢各位,好多人这次举手走的,而另一名同事已决定发起仲裁了。

发表于2012-05-02
引用:LeslieZ在2012-5-2 0:02:40写道:原帖
多谢各位,好多人这次举手走的,而另一名同事已决定发起仲裁了。
 
 
发表于2012-05-03
引用:fxw-sh在2012-5-2 12:31:16写道:原帖
引用:LeslieZ在2012-5-2 0:02:40写道:原帖
多谢各位,好多人这次举手走的,而另一名同事已决定发起仲裁了。
 
 
 支持楼主去仲裁,中国人太温顺,太自顾,所以养成中国的违法特猖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经地义,也是对维护整个社会的正义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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