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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湖KFS及新湖物业的种种表现和作为都印证了一句古话:店大欺客。我一期一标主要是卖给了我的同乡和关系户,他们远在浙江,本身以投机位目的,才不管你楼盘真正的品质,你几户上海客能翻得了天,我想怎样就怎样。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不交物业费了,朋友们说对吗?

发表于2005-09-29
不交物业费的事情你也做得出来?晕!!!!!!!!
发表于2005-09-29
亏你想的出,你看到过一般情况下,不交物业费的诉讼业主赢的有几场.说不交的往往自己早就交了,希望别人不交,然后自己混在后面
发表于2005-09-30
物业的努力和诚意还是有的,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互相合作解决,没有必要拉帮结派把双方弄成苦大仇深的似的对立。
发表于2005-10-04
总是与业主们唱反调。
    实际上你远远低估了业主们的素质和能力,没有谁会不珍惜自己的生活环境,如果物业真的是将工作做到位,业主们不仅会主动交物业费,而且会怀着感激的心情保护好得之不宜的相互信任空间和合作平台。
发表于2005-10-04
谢谢
发表于200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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