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区后门公示篡改民意!强烈要求公示每一户的赞同或反对意见!!
- 发表于2012-08-10
- 发表于2012-08-10
无法无天。
- 发表于2012-08-11
我同意
- 发表于2012-08-11
楼主的说法我不同意,不合你意了就是篡改民意?而且我发觉小区里的业主多数都是抱着遂大流的想法,只要不侵犯到他们的利益,大多会投投赞成票的,至于告示内容我也看了,其实不同意开挖绿化的仅仅是有切身利益的那几户,换位思考下,楼主就能体会到其他业主的想法了
- 发表于2012-08-11
业委会有整体解决停车位的方案吗?小区还有一半的业主现在没有购买车辆,如他们近期购买车辆,他们停哪里?你们解决吗?又发生了新一轮毁绿行为。目前关键是如何站在全局的利益上,即要保证我们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利益不受到侵犯,还能得到提高。不要头痛医头,脚疼医脚,到后来把房子拆除,建停车场,有个别人得利,我们业主买单。
- 发表于2012-08-11
楼主,人才呀,柏阿姨可以下岗了
- 发表于2012-08-13
你有本事停到你家房顶上去!不要残害绿化!!!
- 发表于2012-08-13
把你家车直接停到你家房顶上去!不要残害公共绿化!!!
- 发表于2012-08-13
为了爱车,把车停在房间里,可更放心了。
今天我在小区的后门看到告示了,告示上的逻辑非常滑稽
1、在草坪内侧种上黄杨树就可以提高绿化面积了
黄杨树是种在本来就是绿化的土地上,并没有种在原来是水泥的非绿化地带上
2、毁绿了以后就可以预防草坪被乱停车碾成黄泥地了
预防草坪被碾有很多措施,提高隔离绿化的砖头就可以防止车子开上去了,
请问物业为何不用这么省时省钱的措施?
3、通告上说“这是必须的!”
毁坏绿化是违法行为,你物业的意志再坚定,也是违法行为!只要有人告,你们就一定会吃官司,除非你们再花更多的钱买通法院。首先,我相信法院的法官还是会秉公执法的。
让物业经理坐牢、赔款才是必须的!!!
4、请物业将赞同和反对修改停车位的结果公示!
具体到几号几零几的业主,同意还是反对。因为,我的个人意愿就是在公示上,被物业篡改的,我反对违法毁绿,但是住在那些个门牌号里,我的意见就被强行篡改为赞同毁绿了!!!上面还有许多业主也是属于“被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