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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低保户每月又要增加开销了

发表于2012-08-17

上海9月1日起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012年8月9日 22:01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华宾 选稿:徐程 

东方网8月9日消息:2012年9月1日起,本市将执行新的售后公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新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出台背景是什么?调整的原则和幅度如何?调整方案实施后,如何确保售后公房物业服务质量?针对这些问题,东方网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

东方网:据了解,社会公众关注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即将做出调整,您能否介绍此项政策调整的主要原因及相关背景?

市房管局:公有住宅售后房屋(俗称售后房)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在解决人民群众住房产权保障、推动住房市场化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之而来的,房屋管理模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业主角色的转变,广大人民群众从房屋承租人转变为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业主,政府部门从公有房屋业主转变为物业管理的部门;二是管理者角色的转变,原先代表公有房屋业主(即政府)实施房屋租赁管理的房管所转变为公有住宅售后业主(即人民群众)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市场化运作企业;三是消费理念的转变,从原先住公房的交房租给国家转变为交物业服务费给物业服务企业享受物业服务,同时,享受因物业服务带来房屋保值效益。

十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业服务这一专业化管理服务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物业服务“按质论价、质价相符”商品属性和收费原则也逐步被广大业主所接受。

目前,本市执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标准制定于1996年。随着本市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2012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96年的270元调整到1450元,是1996年的537%。与此同时,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由原先以本市下岗、协保人员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并且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也开始逐步由交纳综合保险向交纳社会保险过渡,这使得企业实际承担的用工成本大幅上升。此外,水、电等能耗和维修材料费用的不断上涨,物业服务成本也在不断增长。

但与此同时,物业服务费标准却一直未作调整。这对于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影响较大,物业服务企业普遍亏损经营,物业服务水平难以提高,并最终使广大市民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从2007年开始,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始试点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物业服务考核补贴工作,对物业服务达标的小区给予一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补贴,适当弥补了物业服务企业亏损。这种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对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运作只是杯水车薪,无法根本改变收费标准低,物业服务差,业主不交费,物业服务企业“抛盘”等不正常现象。据初步统计,本市仅2010年和2011年两年,就有53个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小区管理,还有83个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打算退出小区管理,这将直接对市民居住生活带来巨大影响。

为此,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物业服务成本进行了测算,并听取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的收费标准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2012-08-19

低保户怎么没声音了?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费看着每月才涨10块钱的物业管理费,但是涨幅百分比呢?看着某邻居给物业算的帐,居然还真有人把物业企业比喻成中石油中石化,好笑了,这种没有社会经验的小P孩居然还敢大言不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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