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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如何成立业委会,如何把劣质的物业公司开掉。大家献计献策!

发表于2004-12-28
把劣质的物业公司开掉,单纯的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关键是集体行动,统一口径,再安排律师来处理。如果成立了业委会,则可以直接授权给律师行,迅速解决问题。
成立业委会的关键是有发起人——会长(或者大家推荐、自荐),经超1/10住户中的半数认可后,可以走马上任。然后发布一个统一信息通告所有业主,再逐步健全业委会制度。会长可以周期决积极性的问题,业主委员会收取一定年费,作为业委会日常开支,并对会长的劳动给予补助。
发表于2004-12-28
业委会都是有现成章程的,当小区住户超过一定比例后依法成立,可有主任和付主任、委员若干。

您说得有点象维持会,又象村委会……,总之,不是正规的。
发表于2004-12-28
呵,会长就是主任啊,和居委会是不同的,居委会是政府下属街道下,再下属的基本管理单位,业委会是业主在法律框架下发起的,自主管理、为业主维权的组织。
发表于2004-12-29
发表于2004-12-29
发表于200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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