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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噪音、狗患……请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护自己

发表于2007-10-29
【现状】很多人都认为装修房屋是自家的事,而不顾是否会给邻居们带来影响和不便。特别是在一些新建小区,为了抢进度,早点住进新房,不少业主要求装修工人加班加点工作,邻居们也往往只能无奈地接受。

【处罚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解读】一旦有人在休息时间装修,发出噪音干扰他人休息,邻居就有权找到辖区派出所,要求民警出面对装修者进行警告。若装修者仍旧发出噪音,则将面临罚款。

除了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发出噪音干扰他人休息的之外,在居民区内停放的机动车报警器长时间鸣响,经告知后不及时纠正的;经营场所的排油烟机、空调室外机噪音过大,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夜晚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为招揽顾客,使用喇叭长时间叫卖或播放音乐的;

使用音响设备、播放高音喇叭,影响他人休息或工作的;在居民区楼房内夜间娱乐,影响邻居休息的以及其他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也被视作“制造噪音”,被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同样要面临罚款处罚。
发表于20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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