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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是否能打官司维权的法律咨询

发表于2011-10-19

三个月前我买了位于奉贤海边珊瑚湾的房子,原因:

1. 两条规划线
介绍5、8号线的规划(销售口述):2013年底5号线的站点离楼盘1公里,2015年8号线的站点在小区门口。现得知无此规划,我也在奉贤政府网站上查实了。手上有小区的宣传资料,上面写着“5、8号线直通海湾”
后查:合同附件上写销售材料和宣传资料仅作为参考,不作为交房标准和交房条件。

2. 精装修房
样板房配置较好,电冰箱洗衣机等均为西门子,家电上贴着“佳兆业为您赠送”的字样。现三期交房,拿到的是美的海尔等品牌。
后查:合同上有写样板房不作为交房标准和条件。

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代表确实只能认栽了,无法维权无官司可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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