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租房税?出租房子要交税?
- 发表于2013-03-04
- 发表于2013-03-04
现在租房子也要交税啊?
- 发表于2013-03-04
我去,这真是变着方法赚钱啊
- 发表于2013-03-04
这样的调控,怎么觉得房子价格只会越来越高
- 发表于2013-03-04
地方政策开始上了,伤不起啊
- 发表于2013-03-04
。。。。。那些外乡的租客们又要遭殃了!这房价何时是个头啊
- 发表于2013-03-04
这最后的结局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吗?最后惨的还是租客啊!
- 发表于2013-03-04
尼玛,现在是闹那样啊!买房子交税,卖房子交税,现在租房子还要交税,直接都睡大马路好了
- 发表于2013-03-04
上海要不要交租房税啊?貌似没怎么听说么
- 发表于2013-03-04
合肥也出台这样的政策?难道那边的出租房子很多吗?但是再多也多不过北上广啊!
那为什么还要出台这样的政策呢
2月25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上通过了《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根据草案,合肥市将对个人出租房屋征税,最低征收4%,最高可征收15%。“租房税”被明确为四个等级,目前每套100元的房地产租赁费用也有望取消。
根据草案,合肥市将对个人出租房屋征税,“涉及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印花税等,我们就核算后进行综合征税。 ”相关人士介绍,征收标准将分两大类、四个等级。
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20000元以下的,租房税率为4%;月租金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租房税率为8%。
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20000元以下的,租房税率为10%;月租金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租房税率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