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6页

主题:正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及业主大会表决票 已于2006年11月3日统计完毕

发表于2006-11-06
情况如下:

   正峰苑小区业主总投票权数837票

   一、收到有效选举票435票,其中弃权票94票(其中开发商投了64张弃权票)
   
5位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

李春海   327票
马艳     321票
李凌     319票
周威廉   306票
樊公侠   279票

    按照选举公告,投票数要超过总票数的一半,当选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即可当选。所以,我们5位候选人顺利当选!

    二、收到业主大会表决票573张(包括回执),其中同意票500票,弃权73票(其中开发商64票)

    按规定,业主大会表决票之《正峰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正峰苑小区公约》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才能通过(需要559张同意票)。故《正峰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正峰苑小区公约》未能通过,需要再次进行表决投票。


    因《正峰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正峰苑小区公约》未能通过,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正式成立,委员们顺利当选,但他们还没有可以执行的条文,说白了其实就是个空架子,当务之急是要再次组织进行投票,有了《正峰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我们的业主委员会才可以名正言顺地执行正当的权利。

    自此,我们正峰苑小区业主筹备组完成其使命。虽然留有遗憾,但是再接下来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再次表决投票中,我们原筹备组的成员将仍然会积极支持由业主委员会主持的投票表决工作!
    
    在这一年多来的工作中,多谢各位业主给予我们筹备组积极的支持和大力地配合,再次感谢大家!!!
发表于2006-11-06
刚开始来的人不多,急死我了,后来陆陆续续来了些人......
发表于2006-11-06
发表于2006-11-06
发表于2006-11-06
党的书记果然正气凛然的样子!
发表于2006-11-06
发表于2006-11-06
发表于2006-11-06
发表于2006-11-06
发表于2006-11-06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