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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取消地面固定车位的个人看法

发表于2013-08-30

我不是“地固”利益相关者,但我想站在比较中立的立场说下对于此事的个人看法!

 

首先,小区车辆数量远远超过现有车位,无论什么办法,都做不到每晚让小区所有车都停进来!!这点大家要有共识...

 

一:关于完全取消地面固定车位:

A:利用率的问题

从利用率来说,其实意义不大。一些“地固”偶尔整晚不停车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这样情况很少,利用率又能提高多少?从99%到100%?

 

B:对现有固定车位的业主不公平!

中国人口众多,无论什么资源都紧张,很多稀缺的公共资源的分配都默认先来先得的规则。先买房子,先成为业主,先和物业签订租用协议,先获得地面固定租位,也是遵循着这个规则。就算取消“地固”,每晚还不是遵循先来先得后来没位的规则吗?但如果有业主手握10个地固,用来牟利,这倒是要取消掉,地固是公共资源,你排队早获得一个车位可自用可以,但不可用公共资源为个人牟利!

 

C:取消“地固”什么人群能受益?

首先重要一点:取消“地固”基本不会增加每晚小区能停车的总数量!

只有“目前没地固,每天回园早”这个群体受益了!

而 “目前没地固,每天回园晚”这个群体还是不受益!

而“目前有地固,每天回园晚”的这个群体损益了!

 

D:我觉得目前强烈要求提出取消“地固”的业主,有几部分:

1:一部分是“目前无地固,回园早”的业主!他清楚的知道取消“地固”不能增加园区整体车位数量,不能改善目前整个园区的停车状况,但是他个人停车状况的确可以得到改善!

2:还有一部分是情绪的宣泄,他或许没考虑过取消“地固”自己是否能受益,但就是每天晚上回来找位置很烦,他觉得火大不满,论坛上跟着喊!

3:还有一部分人,是因为觉得自己作为业主,遭受不公平待遇,利益被侵犯,期待被愚弄.......

他们怀疑物业暗箱操作,不按先后顺序,而按关系好坏或其他原因私授地固...比如论坛上有投诉说:“有人后买车先得位”“有**车位之前是临时,后来变固定”“有人刚买房子成为未名园业主就有地固了”“为什么物业不敢明示地固”等等....... 地面停车位是小区业主的公共资源,是业主请物业代管而已,按道理来说,物业要主动公示地固的分配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其公正公平性!!如果有确定的证据,可以找业委会投诉,请业委会去找物业沟通,如果物业没办法解释或者耍无赖不给解释,你可以公示,大家一起对物业采取一些惩介和警介的措施!

 


 

我个人的看法:取消“地固”,我觉得除了增加业主之间的摩擦,其他增加不了什么!!虽然地固之事和我无利益相关,如果有发起投票,我还是会投反对票!


我个人认为目前可能可行的办法:

1:通过价格的调控,尽量减少外车在小区内过夜!

2:物业不再放地面固定车位,但凡有地面固定车位退租的,一律需变成临时车位!已有的固定车位做出带号牌的明确标识!有固定车位变换号牌的,需提前公示告知其他业主原因!


 

以上欢迎大家拍砖,但不欢迎人身攻击,那个我也会,说不定比你在行!



发表于2013-08-30

1.原jj时代就执行了这个策略,退租的不再发放,有一些空位;重点来了,现在可以说一个都没有了,都被分出去了。

2.按照您的设想,我相信永远不会有空位的.

3.如果公平,我支持你的观点,否则还不如全部取消.

发表于2013-08-30

在这里说不作数,好意见还要书面提给退休叔。

两位会去提哇?

发表于2013-08-30
引用:aaaxw在2013-08-30 16:04:21写道:
4楼

在这里说不作数,好意见还要书面提给退休叔。  两位会去提哇?

 你的意见我会认真地听取,如不能实行我也会向你解释,因为你是真关心小区内的事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维权。不像有些人在故意把水搞浑。laomao2013和老K都是有地下车位的,老K会来业委会帮助我们提出合理建议,而laomao2013是不会现身的,因为他(她)见不得人,到目前还在为锦江鸣冤叫屈,还在为其编造业绩。他们心里最清楚,如果现在立即取消“地固”,肯定会在未名园闹“地震”,会搞得未名园鸡犬不宁,一片混乱,这是未名园广大业主和各级政府部门都不愿看到的,而这真是他们的目的。

顺便告诉你,最近请教了社管中心业指办、房管办及梅陇镇业委会主任联谊会的有关负责人,他们几乎都认为“一刀切”式的取消固定车位的做法不可取!因为会造成不安定的局面。可以逐步取消,就像你和老K都建议的:有“地固”的业主离开未名园后,他的“地固”就定为临时的。这完全能办到,也必须办到。老K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也准备提议业主大会讨论。希望能清醒地、理智地维权,不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蛊惑。

发表于2013-08-31

“已有的固定车位做出带号牌的明确标识!有固定车位变换号牌的,需提前公示告知其他业主原因!”

同意,起码可以让刚买车的搞清楚哪里可以停车哪里不可以停车

发表于2013-09-02

个人见解:1、大家对最早买房子业主取得的“地固”车位应该都无意见:

发表于2013-09-02

个人见解:1、大家对最早买房子在开发商处业主取得的“地固”车位应该都无意见;2、关键在于之后业主换房后对“地固车位”的处理还有就是物业对“地固”车位的管理权限;3、如果划分一个年限,让“地固”车位的业主拿出房产证来,大家来审查他的“地固”车位取得时间,取得的方式是否合理应该能平息园子里“民愤”!4、大家的目的都是为了园子里停车的秩序,不用吵架不用攻击,为了园子里大家生活的安逸要共同努力!

发表于2013-09-02

群主英明,群主的决定,我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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