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今天去打煤气表的官司去了.两年的诉讼失效马上就到,大家抓紧!

发表于2006-04-27
开发商就派了一名财务过来应诉,上海的公司里面已经没有人.以前的张总和王总已经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给人感觉是亨达房产公司没有人了,只有一个名字,已经没有人再为我们小区的任何事务负责.这次的答辩状还是从深圳的某家公司传真过来的.

开发商的答辩状称:
我们当时已经签署了<房屋交接书>,对于没有安装煤气表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且不能证明我们在自己装煤气表之前,开发商没有装煤气表,且马上就要过诉讼失效,故对于我们提出的要求赔偿(870+435)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真是晕倒,上次别的邻居打这个官司都赢了,这次却不给了.看来真是能拖就拖了.

两年诉讼失效将要过去,大家抓紧.

,业委会成立的时间是6月-7月,正好是两年诉讼失效过去的时间,到时候大家对开发商即使再有什么不满,,法律上可就不再支持了.

建议如下:在6月份之前,小区有人出面,向法院递交如下诉状,垫付诉讼费用可由未来的业委会分摊.以在法院备案,避免出现"发现问题,但是诉讼失效已过,无力回天"的扼腕局面.

a.规划变更,要求开发商赔偿.
b.绿化面积不到,要求开发商赔偿.
c.1-3号楼楼上的空中绿化,
d.楼房外墙面开裂
e.围墙
f.......

请大家接着补充

注:大部分邻居都是上班族,许多邻居如我5-6月份还有考试的压力,请有时间有精力的邻居,发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主动出面,为我们能争取到自己的利益做出贡献.我先在这里代表大家谢谢您!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