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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新的物权法草案规定摘读

发表于2007-03-11
住宅用地70年期满自动续期


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草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规定,同时还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就是说我们不用担心满70年后住房被收回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物权法草案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依法有权更换。


草案还指出,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解读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康平说,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已经成为私人不动产物权中的重要权利。立法者需要特别给予关注,认真对待。


--就是说,我们和物业是合同关系,如果合同谈不通,如物业收费的问题,我们可以另寻别人.
小区车位应先满足业主需要


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解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车库、车位不像电梯、楼梯、绿地那样可以共有公用;而且在买房过程中,通常都是和开发商约定好的。

--小区外面停车的收益肯定是我们全体业主的,因为占用了公共道路.

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物权法草案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在设定财产担保上,草案也对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设定抵押担保作了限制和禁止。“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就是说,我们小区5号楼1楼的被抵押出去的肯定是违法的.
发表于2007-08-19
你说的很对哦!现在我们的业主真可怜!连一个活动场所都没有(房子被人家占领),业委会成立时曾经承诺要办三件事,这就是其中的一件,不知办得如何?我看你很懂的,是否能组织我们业主联合起来请目前的业委会给我们一个回音,因为我们有权知道8个月来他们三件事中做好了哪一件事。
发表于2007-08-19
我想没有问题吧,找个时间我们要和我们小区业委会沟通下,看看目前我们的目标完成的情况,有神秘困难,有什么需要我们广大业主的。

听说我们业委会正在忙聘请物业的事情,也有几家物业来应聘了,不知道现在怎样了
发表于2007-08-20
听邻居说明天开业主大会,业委会通报最近情况,关系我们小区的业主都应该参加,这是为我们自己维权的呀!!!
发表于2007-08-22
结果没开成,业委会主任没到场,居委会也就不开门(每天晚上应该都有人值班的,这天值班的人也不来了,去叫我们小区里一个在居委会工作的女人来开,他家里人说她也出去了)搞得人们都站在门外,无法开会,最终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要知道这些房子都是我们业主的啊!!!真可悲!!!房子霸占的霸占,占用的占用,我们业主要开个会了解点真象就这么难吗?为何要封闭我们的消息?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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