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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到物业的信,2007年7月1日之后物业费按1.2元收

发表于2007-09-28
一切都如我们的业委会主任所说:之后的按1.2,之前按1.6,我想问物业和业委会主任两个问题:

1.凭什么之前的按1.6元收?根据菜单式消费等级,有人算过,充其量也就1.1元/每平方
2.凭什么之前按1.6,之后的按1.2?难道服务有不同了吗?如果服务相同,凭什么按照不同的标准收费?

物业有人上网吗?业委会主任上网吗?请你们回答上面的两个问题。物业费我肯定交,但把我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就这么不明不白的给了你们

网上不是说现在的物业已经不聘用了吗?请业委会的同志给我们小区邻居一个答复:现在的物业还合法吗??
发表于2007-09-30
我也收到了。我觉得这封信是个信号,至少物业已经认识到以前的收费定的太高了,所以降了下来。至于对以前的为什么还要收1.6,我想可能是物业也不想把到手的钱不要,尽可能的把自己的损失最小化,那么这样也就意味着我们业主的利益的损失最大化。如果有人觉得无所谓,他们也有交的自由。

现在的物业,是不是还有权力这么定物业费,是否经过了业委会的批准和同意,据我所知,业委会全体成员根本不认同,也就是说,现在的定价是物业单方面的,没有经过业主代表们的同意,所以还是无效的。我们业委会现在有自己的工作思路,还是会继续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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