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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通报:10月1日起,个人物权将受法律明确保护

发表于2007-09-30
10月1日,将有33部法律、规章开始实施。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力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其中涉及到房屋产权、物业管理、业主权力、相邻关系。

法律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保护阳光权;小区车库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需要;

和《物权法》同日实施的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并大大提高了业主在决定小区事务中的自主性。明确业主可以通过起诉撤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明确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否则追求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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