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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发表于2009-07-21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届业主委员由5名成员组成。

二、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5人中选定5人)。

三、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一层至十三层       2

十四层至二十六层   3

四、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胜康廖氏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长何晓签名

                          副组长郭伟签名

                           200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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