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胜康廖氏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如下。
一、 表决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
二、 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上述事项需投票通过,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业主的赞同票或反对票准时出席)。
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本大厦大堂处公布;相应的选票、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选票、表决票由代表分发业主并负责收取)。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胜康廖氏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长何晓签名
副组长郭伟签名
2009年7月15日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胜康廖氏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如下。
一、 表决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
二、 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上述事项需投票通过,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业主的赞同票或反对票准时出席)。
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本大厦大堂处公布;相应的选票、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选票、表决票由代表分发业主并负责收取)。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胜康廖氏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组长何晓签名
副组长郭伟签名
200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