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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可悲还是可笑 婚姻成为规避楼市调控“首选工具”

发表于2013-04-11

北京日前出台的“国五条”细则中,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即使这一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仍有不少网民调侃:“刚刚忙着离婚,现在又要忙着结婚了”。此话并非戏言。假离婚、假结婚,已经成为一些家庭规避房地产调控的“首选工具”。但专家指出,看似稳赚不赔的背后,实则风险重重,离婚还需谨慎。与此同时,现行政策也需优化,避免对传统婚姻观念形成误导。

发表于2013-04-11

为避税假离婚买房“绕道”民政局

天津市民小吴和小陈结婚前,为了给双方父母改善居住条件,各自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结婚后,两人暂时没有打算买婚房,平时在双方父母家轮流住。到了2011年,天津出台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两人商量决定,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小吴名下的房产就变成了一套,还可以购买第二套房。购房后,双方又很快复婚。

发表于2013-04-11

比如,一些地区的“国五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出售二手住房,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央财经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易成栋说,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名下转换,成本很低。“从理论上讲,即使卖方家庭有10套房子,反复通过转让、离婚、结婚、再转让的方式,也可以将这些房子都变成家庭唯一住房,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发表于2013-04-11

为了“房产证”而舍弃“结婚证”,值得吗?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既要反对这种行为,又要对其动机表示理解。”夏学銮说:“一方面,婚姻是一个严肃的事情,为了经济利益而假离婚,本身就是对婚姻的不尊重,是对传统婚姻观的一种冲击;但另一个方面,也要考虑购房者的现实需求。既然现在的政策设置有空子,而且是几乎没有违法成本的空子,肯定就会有人追逐利益。”

发表于2013-04-11

“将结婚行为与房屋制度联系在一起,并非只出现在当前的房地产调控中,过去也屡见不鲜。比如在福利分房时代,有的夫妻为了能够多分一套房,办理离婚手续。尽管违背道德,但也有其深刻的现实因素。如果政策不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就会对整个社会的婚姻观形成错误的引导。”夏学銮说。

发表于2013-04-11

离婚有风险政策需完善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一方面,购房者应意识到假离婚同样有风险,另一方面,要反思政策的不足之处,并加紧完善。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婷告诉记者,“表面上看,离婚后规避了不少政策限制,但蕴含的风险也不可忽视。”首先是复婚的约定能否履行。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从法律上看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事后只要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复婚,另一方自行承担风险。

发表于2013-04-11

其次是财产分配的风险。举例来说,现有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划分时归属女方,就成了女方个人财产。即便日后复婚,由于该房屋在第二次婚前已经成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也不再是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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