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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管理费涨价吗?给大家参考一个例子http://www.qysport.com/bbs/archiver/?tid-2434.html

发表于2009-03-17
 重点拎出来:
 
虽说物业想通过涨价来缓解生存压力,但事实上这条路却异常艰难。一般,如果想调整物业费,需要50%以上的业主通过,为了提高通过率,物业事先得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楼组长会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并经楼道公告、思想工作等多个步骤,最后挨家挨户上门发放征询单。即使这样,这50%的通过率可能仍是一道过不去的坎。
 
造成现在如此艰难的瓶颈问题在于涨价需要业主大会表决。政府是否可以建立一个和最低工资标准结合的联动机制,物业费上涨幅度由房土局根据当年工资标准和物价指数评估,在相应增长幅度内可以不通过业主大会。
 
结论:
 
四季花城万科物业要涨价,需要业主大会表决,需要50%以上的业主通过!
 
不然,去找房屋土地局,物价局等部门,搞定好政府部门再说。
 
 
发表于2009-03-17
帮LZ补充一些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规定:
 
那么,对于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之后的物业服务来说,物业服务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参照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但是,要想涨价需要具备那些条件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首先必须要经过业主大会商讨决定。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理》2007年修订版第十一条规定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由此看来,物业费用涨价一事必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按照规定,可以集体讨论,也可以书面征求业主意见,但必须达到规定数额的业主同意以后才能形成决议。

其次,具体收费标准必须报物价部门进行备案。据了解,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且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后的收费价格应及时报物价部门,物价部门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予以备案。 作为物业费用涨价的必备程序,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也就是说,物业费涨费需经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后,且在物价部门备案后,物业公司才能按照双方议定的价格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发表于2009-03-17
引用:julescaesar 在2009-3-17 15:38:30写道:原帖
帮LZ补充一些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规定:
 那么,对于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之后的物业服务来说,物业服务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参照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但是,要想涨价需要具备那些条件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首先必须要经过业主大会商讨决定。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理》2007年修订版第....
 

 思路更清晰了.

万科的法务没有学过吗?要不然这种人真是掩耳盗铃的极品.

如果万科已经做好持久战的准备,那么公然挑衅不怕引起公愤的做法,似乎吃定了业主的凝聚力薄弱.

 

真的薄弱吗?????

发表于2009-03-17
 万科不耍手腕,这个涨价肯定通不过,这里物业价格已经很高了,还要涨价,以为这里是市区高档住宅啊。物业人收入6000多,太高了。
发表于2009-03-17
引用:无鬼抢杠 在2009-3-17 16:02:59写道:原帖
 万科不耍手腕,这个涨价肯定通不过,这里物业价格已经很高了,还要涨价,以为这里是市区高档住宅啊。物业人收入6000多,太高了。
 

 我纳闷呢,你们从哪里看来的6000多收入啊?

我承认我火星去了一段时间~~~~~

发表于2009-03-17
顶!!
 
发表于2009-03-17
 
发表于2009-03-17
 LZ 认识的 也要顶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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