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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6月20日沪水价调为每立方2.30元 2010年再上涨

发表于2009-06-22
6月20日沪水价调为每立方2.30元 2010年再上涨
 
市发展改革委06月20日宣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明天起调整本市居民用户供排水价格。其中,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从1.03元调整为1.33元,排水费从0.90元调整为1.08元;2010年11月20日起,再分别调整为1.63元和1.30元。排水费按用水量的90%计算,因此6月20日起本市居民用水综合价格为每立方米2.30元,明年11月20日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2.80元。此次调价后,排水费将不再实行超基数加价。

听取意见水价调整分步到位

市发改委表示,本次水价调整是按照国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的,以促进节约用水和水环境改善,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本次调价广泛听取了市民的意见。4月10日,市有关部门公告了《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水价的听证方案》,并 于4月27日正式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代表、市民来信来电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中,绝大多数市民都对推进水价改革总体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水价调整符合国家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方向,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但市民也建议,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分步实施到位。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市有关部门对听证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最后确定从明天起分两步实行居民用水价格调整。

推行阶梯式水价待条件成熟

在此前公布的听证方案中,有单一制和阶梯式两种方案。为什么最后的调价方案采用了单一制?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从收集到的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市民意见看,多数人主张实施单一制水价方案,认为单一制方案操作性强,相对比较公平。而有关方面也注意到,“用得越多、单价越高”的阶梯式水价方案虽然能够更加直接地体现价格杠杆的作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但只适用于居民独用户表。在具体操作上,还涉及到户表内用水人口多少、表具外移改造等因素,目前各方面对这一调价方案的看法分歧较大。因此,本次居民用户水价调整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采用单一制方案。不过,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将对阶梯式水价调整方案再作论证和研究,待条件成熟后推行。

调价收入供排水企业不得擅用

随着居民用水价格的调整,相关配套措施也将全面跟上。对于不少市民提出政府要加强监管、规范调价收入使用的建议,有关部门明确表示,供排水企业不得擅自分配使用调价收入、不得将调价收入用于增加工资福利。本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对供排水企业的运营和预算管理,完善成本约束。此外,本市在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也充分考虑了公用事业价格的调整因素,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调价影响。

居民用户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

今年6月20日起

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调整为1.33元排水费调整为1.08元

合计居民用水综合价格为每立方米2.30元

■明年11月20日起

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调整为1.63元 排水费调整为1.30元

合计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2.80元

(排水费按用水量的90%计算,不再实行超基数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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