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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怎么了?我们怎么办?

发表于2011-09-28

各位高邻:

众所周知,围绕着小区物业的存留,纷纷扰扰了数月,我们作为一名普通的业主,无意于瓜分纠纷中利益,无意于参合纠纷中的争执,我们只是想说:我们了解此间的是是非非,我们清楚的知道广大业主根本利益之所在。相关人员、相关方面你们为人所不齿的伎俩可以停止了。

小区入住已经六年有余了,目前的冠好家物业是个什么样,广大业主无不心知肚明。六年来,我们看惯了物业管理人员的趾高气扬;六年来,我们受够了保安人员的飞横跋扈;六年来,我们甚至学会对小区内侵犯业主利益的种种怪象逆来顺受。我们清楚地知道,冠好家物业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管好这个小区,事实上业主的利益只是物业管理者可以肆意践踏,攀附官员的筹码。冠好家物业在我们的心中早已经----死了!

六年来,并不是没有热心的业主为此奔走,相反,众多的热心邻居以各种方式向市区两级政府、新闻媒体反映小区的乱象,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呼告。然而,冠好家物业通过种种途径,对这些合法要求阳奉阴违,设置了重重阻碍,直至今年,一品新筑成为房地部门重点督办的小区后,有关方面才极不情愿的开始筹办业主委员会。最初,初生的业主委员会也和上海众多小区一样被设计成物业的附庸,并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计,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不曾想广大业主将几位“刺头”选进了业委会。从那一刻起,冠好家物业的丧钟便已经----响了!

小恩小惠的拉拢,有业委会成员作证,物业没有成功;声嘶力竭的恐吓,有派出所的案底为证,物业没有成功。一品的业主是了不起的,我们用自己的选票判了物业死刑;一品的大部分业委会成员是了不起的,他们扛着难以想象的压力,冲破阻挠,艰难前行。在此我们必须指出,业主大会关于解聘冠好家物业的决定是一品大多数业主的民主意愿,其程序合法、结论不可推翻。不管冠好家物业如何抹黑,不管政府机关如何延宕,不管业委会如何困难,一品大多数业主的意愿都必须被贯彻执行,因为我们每位业主的那张选票是我们物产的象征,我们为此付出的是100万、200万代价,甚至穷尽一生积蓄,很多家庭还不得不背负半辈子房贷。从这个意义上说,冠好家物业的死已经----定了!

当然,冠好家物业是不会坐以待毙的,他们已经使出的种种手段明白无误的表示他们在作垂死一搏。他们用我们的钱疏通关系,希望政府部门帮他们捱过6个月(业主大会任何决议的有效期);他们使用下三滥的手段,抹黑业委会成员,想以某人的私德瑕疵去撼动决议的正当。邻居们,我们沉默,那群人便以为我们好欺;我们宽容,那群人便愈加肆无忌惮。当下,确实是一品危急存亡之秋:如若冠好家物业此次咸鱼翻身,那么再也没有可以套住他的枷锁,此役不胜,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我们恳请各位高邻,我们自己的利益只有我们自己维护。如果您不同意更换物业,我们尊重您的意见,也请您展现基本的民主素养,尊重民主的决定,请您不要助纣为虐。如果您同意更换物业,热忱的欢迎您积极加入到推进相关进程的队伍中来,积极参与物业选聘的征询。您也许只需关心一下我们在搜房网的业主论坛;您也许只需粉一下“一品新筑”的新浪微博;您也许只需加入我们的QQ群;您也许只需在发现物业于交接期内破坏小区设施时通知业委会,您也许可以加入我们的志愿者队伍。

法律告诉我们,黄四郎,冠好家物业,已经死了;我们的内心告诉我们,黄四郎,冠好家物业,必须得死。否则,我们便是在与自己为恶。

我们不敢妄称自己是“正义人士”,但是我们,小区的一份子愿在此署下自己的名字。

发表于2011-09-28

好文!支持!必须地!

发表于2011-09-28

胆子太大了吧,新闻报道一下吧,舆论的力量应该可以相信

发表于2011-09-28

给力,顶,报名

发表于2011-09-28
五木居士,您好!你所发的帖子“小区怎么了?我们怎么办?”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一品·新筑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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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9-28

说得好,一定要让广大的业主都知道,打一场全体业主都参加的人民战争,把那些逆历史潮流而动与人民为敌的腐败分子、昧着良心而大肆黑业主血汗钱的奸商们钉上耻辱柱。

发表于2011-09-28
这就是场战役,维护自己的权益,伸张业主的意愿,谁都无法阻止。
发表于2011-09-30
我在想是不是需要再写一篇揶揄一下“正义人士”
发表于2011-09-30
引用:五木居士在2011-9-30 16:52:22写道:原帖
我在想是不是需要再写一篇揶揄一下“正义人士”

 
 必须的
发表于201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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