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儿童 关注未来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
参保对象:A、出生满30日--16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是本市户口或持《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B:父母具有本市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依法一次生育多胞胎,且子女出生满30日—16周岁。
保险期限:一年
份数:最多购买1份
如实告知:在办理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手续时,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激活方式:电话或网络激活
疾病身故:40,000元
意外身故:40,000元
重大疾病:20,000元
意外医疗:5,000元 每次扣除100元后按80%赔付
保险费: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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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保险计划”
参保对象:A、出生满30日--16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是本市户口或持《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B:父母具有本市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依法一次生育多胞胎,且子女出生满30日—16周岁。
保险期限:一年
份数:最多购买1份
如实告知:在办理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手续时,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激活方式:电话或网络激活
疾病身故:40,000元
意外身故:40,000元
重大疾病:20,000元
意外医疗:5,000元 每次扣除100元后按80%赔付
保险费:6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