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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普陀区江宁路1112弄玉佛城的开发商长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侵权

发表于2004-01-09
玉佛城小区开发商在与业主签定预售合同时,附有小区的平面规划图,且经上海公证处公证为有效合同。但在入住后领取房屋产权证时,却发觉小区平面规划图上的主出入通道的土地被开发商售出,并无征求业主许可,甚至在业主追问时恶意欺诈,声称不与业主相关。直到今年,售出的土地开始开工,开发商才声称所谓“优化”小区布局,其实质是要取消小区现有主干道。另开发商打着优化小区的名义,意图新建原不属于玉佛城小区的住宅楼侵入小区红线以内,严重侵犯小区业主的土地财产权,是十足的强盗行径!!!此举招至广大业主一致声讨,强烈要求还我道路,并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打出横幅标语,希望政府主持公道。
发表于2005-04-14
为什么?为什么?反腐到现在还是官比法大.包青天啊!你在哪里?
发表于2005-04-20
在上海这个法制社会,在全党进行先进性的今天,普陀区居然还有这种事发生,简直让人无法相信,却有让人不得不信,悲哀啊悲哀!坚决支持玉佛城小区的维权行为!
发表于2005-04-28
区政府派城监大队到小区闹事的事实本身一个错误.城监大队进入住宅区就超越了其本身的职权.与设立城
监大队的立法本义.相.悖.看来派出大队的人是个法盲.还须好好学习有关法规和法律..
发表于2005-04-28
城监大队在小区闹事打人的举证责任在侵权一方.因为城监大队是一个整体.被害人伤痕累累的事实与照片完全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如找不出打人凶手.负责带队的人,要承担由此而引起一切法律责任.
发表于2005-06-06
http://forum.chasedream.com/UploadFile/2005-5/200552323352550805.rar
发表于2005-06-09
1.
  你说商务楼是经过审批手续的,请问是何时报批的?是谁批的,又是根据甚么法律批准的?                                                                                          是原规划的吗?大产证上注明的土地用途是甚么?                                                                                         我们提出上述问题,你们敢在小区里公布吗?
发表于2005-07-10
近悉,河北省定州市的抢地伤人案又有了新的进展,定州市委原书记,以及当地镇党委原书记均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三任村党支部书记已被开除党籍,简直人心振奋,滥用职权,镇压人民群众的人,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抢地伤人强行施工的后果也不会比这些人美妙,陈毅同志生前说过: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原话记不请了,大意如此}我劝开发商还是争取主动,把强行侵占的北通道还给小区,并与小区业主商谈小区规划变更事宜.
发表于2005-07-17
看来这位对该楼盘的意见颇多
不要太冲动,找相应的管理部门,相信一定能解决问题的
如果做法太武,可能对双方都不会太好
息怒息怒,呵呵
发表于2005-08-23
小区业主们,你们辛苦了,你们的维权斗争正在获得胜利,其一,打人抢地的区城管大队的指派权已被市里组建的城管局收回,今后,区政府无权随意派遣,其二,普陀区规划局违规审批项目,停批新建项目四个月.尽管玉佛城小区四.一二流血事件尚未解决,而曙光就在前头.最高人民法院在七月份的一份司法解释明确乡政府无权执行强迁,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动迁案,不予判决,何况是发展商侵占他人的土地.详情见曹副院长讲话,让小区论坛里的小人论'者',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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