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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昨天在门口看到通知,物业要整顿乱停非机动车,要求所有非机动车都停到地下车库。

发表于2007-04-12
那请问物业,停到地下车库是不是要收费啊?如果是的话,那这个算不算强买强卖呢?为什么就不能在地面划出一个区域,专门用来停车,而非要停到地下车库去呢?出发点到底是什么?
发表于2007-04-13
个人认为小区内共同部位提供有偿使用权是应该的
就像汽车也是有偿停放的啊。
楼主的意思是:
又要在公众部位免费泊车,有不愿意买单?
那么小区的整洁怎么维持呢?
发表于2007-05-02
整顿没有下文了,是不是车库停车费太贵的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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