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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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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镇党委:
月浦镇人民政府:
    月浦镇万升家园小区交付使用至今已整整三年了,万升家园业主委员会成立至今也已快二年了,在月浦镇有这么好的一个小区,也是月浦人民的荣耀,可就是无法正常开展使用维修基金,小区的维修基金是社区建设的命脉,由于无法正常使用维修基金,小区的全体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反感特别大,由于维修基金没有开通,就无法实施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公约》第六条(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中第三款的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每半年公布一次维修基金帐户)的诺言,也就造成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成立到现在是做什么的、物业管理公司又做什么有了很多的意见和想法。更为可惜的是,由于维修基金没有开通,万升家园的450万维修基金的银行利息每年就三万四千六百多白白地流失啊!我们的房产开发商(新月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领导,你们就不为万升家园500多户业主可惜吗?而就你们的利益比这万升家园500多户业主的利益更为重要吗!比万升家园业主委员会和宝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声誉更为重要吗!在现在建设特色楼、和谐社区、文明小区、保安A级社区,那儿不要用钱啊!而小区本身就不是一个出经济的部门,这三万四千六百多利息对我们万升家园全体业主是多么地珍贵,也是我们小区唯一能生财增补资金的口源。镇党委书记、月浦镇镇长,我是万升家园业主委员会主任,我是着急啊!可惜啊!内疚啊!办不好此事正是愧对万升家园全体业主,我已在多次业委会、社区联席会、地区办等提出,可到今也无能力解决,又一年要过去了,我代表我们万升家园全体业主请镇党委书记、月浦镇镇长代为我们万升家园全体业主向新月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立即开通维修基金帐户,我代表我们万升家园全体业主向镇领导致谢了!


                                                  万升家园业主委员会主任  邵建国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发表于2007-12-10
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小区里有没有律师?新月浦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有没有触犯相关的法律?如果有,那就告他们!!!
如果没有适用的法律,那么应该择日召开临时业委会,就此事项进行讨论,商量对策,人多力量大,关系多,总能想到办法,求人不如求己。
要整个破房地产公司,还是比较简单的:
1、雇2个无赖,天天上公司缠;晚上上他们领导家,费用800元/月;
2、上google搜索引擎登个广告(实际就是丑行揭露书),关键词选“宝山”“月浦”“新月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政府”,只要其中一个关键词被搜索,广告就会出现在搜索结果的第一页明显位置,总费用1000元以内。
3、更损的阴招,就不明说了……
发表于2009-10-28
万升家园的绿化一直以来没有得到住户的肯定,是23号楼下的那棵大树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给住户带来不便,不便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大树的枝叶遮挡了过路的通道,个子高点的要弯个腰走;2,该树上一年四季都有粘粘的像油一样的东西落下,有时走过掉在衣服上面,很难洗掉;3,该数旁边的停车位上停放的车辆上经常会滴到该树的“油”,有时整车外面都是粘粘的油。
   针对上述情况,业主们曾经向物业反映,但一直没有给出答复,小区的绿化除此之外也一直很差,在月浦就万升的绿化是最差的,这一点是否可以给我们万升的住户一个交代,我们是守法的公民,每年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这些不便之处急需业主委员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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