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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樱园业委会及全体业主:

发表于2010-12-26
致樱园业委会及全体业主:
  近日我们收到樱园业委会关于上调物业费的征询函,征询函关于物业费上调标准的选项中,最低标准是每月2/㎡,就是要求起码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涨33%上调物业费事关每户业主的切身利益,每位业主都有权利和义务表达意愿和主张,支持业委会把这项工作做好,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准。
         关于上调物业费的目的
  上调物业费是为了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各项物业服务的合理支出,以保证小区应有的物业管理水准,因此,如果确实由于物价上涨,引起物业服务成本增加而适当上调物业费标准,我们没有理由不同意,但是我们坚决反对以市场物价上涨为由,跟风上调物业费,哄抬物价,这也是政府坚决制止和反对的,不利于民生和社会和谐。
         关于上调物业费的原则
1上调物业费标准以满足物业服务的各项实际支出成本为基础,适当支付物业公司的管理报酬。所以制订新的物业费标准:
第一、必须真实、合理、完整地编制物业服务各项费用支出明细以及按行业标准确定物业公司要求收取的管理报酬。
第二、必须真实、确切、完整编制整个小区的各项公共物业设施使用而产生的收入明细。
第三、物业服务各项支出总额+管理报酬—公共物业设施使用收入总额=要求收取业主物业费总额
以此为基础,制订新的物业费标准。
2不同小区因其所处的区位、基础设施条件、房屋结构、住户数规模等不同,只能根据小区自身的情况制订物业费标准,或高于或低于其他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其他小区的物业费标准不能作为制定本小区物业费的标准,不能一事同认,否则,可以统一制订全物业费收费标准了。
3由于上调物业费关系到全部业主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及时、公开、透明物业费上调的全部内容与整个过程,形成健康的互动机制、协调机制和决策程序,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落地。
         关于上调物业费的程序
1业委会应该会同物业公司,进一步具体完整地编制各项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和各项公共物业设施使用产生收入的明细表,是业委会提供的物业收支报告反映出物业服务支出的大额费用为人员开支(近总费用的三分之二),所以,更应该明确编制各职能工种的用工数量、工资标准以及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同时,也应该列明各项公共物业设施使用或出租的收费标准和数量,上述收支明细表的编制应以收支发生的原始凭证或相关文件为依据,经得起审计。
2在以上收支明细编制的基础上,预计每年需要获取的由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总额,然后根据小区的户数和面积,确定上调物业费标准的方案。公布该方案及相关收支报表,并提交业主代表大会听证。
3由于上调物业费关系到全部业主的切身利益必须召开上调物业费听证会,由小区全体业主代表参加;在听证会的基础上,修改上调物业费方案;最后,必须由全体业主表决,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赞成票后予以通过。
最后,要求业委会立即通知全体业主,就物业费上调事宜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同时,请各位业主在近日关注业委会的安排,积极参与,履行自己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樱园把物业服务工作搞得更好,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
欢迎大家登陆樱缘花园业主论坛http://shbbs.fang.com/board/1210055233
听听邻居们的说法,讲讲您自己的想法!
樱园业主
                                                                              2010-12-16
发表于2010-12-26

楼主言之有理,也很专业,能否现身参与小区物业公司的招聘。

听开过业主代表会的人说,业委会要成立一个物业公司招聘的什么委员会,业主愿意参加的可以到业委会去报名。

发表于2010-12-27

已在其中,呵

发表于2010-12-29
昨天回家看到楼主写的信,强烈顶楼主。现在物业的做法无疑和当年的小日本没啥差别。希望我们的业主都能真正关心小区的明天。再次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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