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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松江两人因宠物狗打架互殴 一人故意伤害被判3年 这是何苦呢?

发表于2014-02-10

两只宠物狗掐架,主人护狗心切发生冲突,被害人朱某被周某打至颅骨骨折,颅内积气。日前,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


去年8月6日傍晚,周某的妻子在家附近择菜,发现自家的狗跟同小区另一家的狗打架。对方狗的主人朱某见状,用棍棒打自家的狗,她立即上前“护狗”,并产生了肢体冲突。接到邻居报信的周某赶到现场,与对方相互推搡一番后,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回了家。


在家中,老婆对周某说,她的右手臂被对方用凳子打伤。周某冲到朱某经营的门店内,对着朱某拳打脚踢。冲突造成对方颅底骨折,胸腔出血。后经鉴定构成重伤。


 


发表于2014-02-10

这是何苦呢?

发表于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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