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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车事件网上呼吁不要交物业费现在都交了吗?

发表于2012-03-06
对呀!物业费是需要交的,这是我们大家的正确态度。对于小区内的各类问题只有在小区自己的业委会成立后一件一件的提出来,合理合法合规的协调与解决好!相信小区内热心社会公益的人很多,德才兼备的业主也不少,只有每个人充分得到尊重,发表意见,群策群力,统一意志,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更何况我们小区每年维修基金的银行利息100%、停车费收入75%、广告收益100%都是可以合理使用的哟!
发表于2012-03-06
引用:semba在2012-3-5 11:33:01写道:原帖
再说了,不交物业费的人实质上就是占了交物业费的人的便宜。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就物业公司为了谋取私利,滥用优势地位“欺负”业主的行径中有一条:“提前收取物业费,一般是预交6个月或1年的费用。按理说,应当先提供服务再付款。如果要公平,也应该是预付1个月,而不是预付半年或一年的费用。”(见《报刊文摘》20111230日中文章)

  那么,业主为什么不可以在3月份,6月份,9月份交年物业费呢?不在年头交谈得上占其他业主便宜吗?还有其他原因的不交物业费行为就能一概而论地说占其他业主的便宜吗?要看法院判决的吧。

发表于2012-03-09
俺是2月份交一季度的物业费,5、8、11月类推。谁也不欠谁的。
发表于2012-03-09
引用:weirmin在2012-3-9 14:58:23写道:原帖
俺是2月份交一季度的物业费,5、8、11月类推。谁也不欠谁的。
 
    好!真有才。
   而且是2、5、6、11月的15、6号付,那是水平般的公平了。
发表于2012-03-10
       心情好的时候交一年、不好的时候交半年。一会儿有盗窃案、一会儿班车问题, 我交了半年物业费,不交总是不行的。想想小区绿化、保洁、保安人员杂七杂八的事情,为了保持香岛的美丽,交是正确的,不交是有问题滴,到时来一张法院通知,有理变成无理,不爽。
发表于2012-03-10
发表于2012-03-11
  还没有交
发表于2012-03-16
没有交,对付这样的物业,业主们委曲求全的是没有用的,别说其他的,放眼看看,就小区环境,有多少需要修补的都横在那,物业就当没看见,除了敷衍还是敷衍,不办实事,还要随意取消业主的福利,难道我付钱给你是为了让你来对付我们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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