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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期业主是否可以了解08年物业收支!

发表于2009-04-30
 
 问题看来核心是可收取的物业费太少的原因。记得售房的时候签过一个物业合同,上面写着是好像前期物业费如果盈亏都有物业承担!那么KFS没卖出去的房子WHO付物业费?已经卖掉了但有物业费抵扣券的人,住底楼的人,还有一些中奖物业费抵扣券的,这些钱KFS不知道掏了吗?这个和暂时拒付物业费是两回事,因为拒付的物业总会可以收回来的!就那么点钱,所以去年边门开得那个困难,1.74元一个平方了,多两个保安就叫没钱了!
发表于2009-04-30
 很久不独立发帖忘了选台头了,谢谢版主!
发表于2009-04-30
 顶一个!业主有权利了解!
发表于2009-04-30
 顶呀!都想看
发表于2009-04-30
 其实不应该由业主提出这个要求,物业应该知道有义务公布上年度物业开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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