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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群殴门”事件,业主委员会应该站出来交涉。

发表于2010-07-11

听说二期是有业主委员会的,如果没有各期要尽快组织成立。

企业有工会维护工人权利,小区也要有业委会来维护业主的权利。

不能任这个事情自己发展。

发表于2010-07-11

只要一发野猪群,就跳到无关链接上了 !

 

 

发表于2010-07-11

看来论坛对我的群号都屏蔽了!

 

真是只允许官方喉舌存在啊!

 

发表于2010-07-11
引用:大头老猫 在2010-7-11 17:59:26写道:原帖
只要一发野猪群,就跳到无关链接上了 !
 
 
 

什么是野猪群?业主吗?我的帖子要不要换个地方。

发表于2010-07-11

那我们就到市长信箱上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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