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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环保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发表于2011-08-26

上海7天发生3次空气弥漫异味 下月举报违法奖万元

   2011年08月26日08:07   东方网-劳动报

樊姝倩

本月18日至24日的7天内,上海上空3次弥漫异味,上海环保热线频频接到市民投诉。记者昨天了解到,即将于9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环保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规定》,并未将此类投诉纳入奖励范围。不过,对于市民实名举报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正在违法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的6类环保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获得1000元到1万元的奖励。

根据规定,市民可有奖举报的6类环保违法行为分别为: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正在违法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车等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废液,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转移放射源或从事探伤作业的;在接受环保部门监管中,弄虚作假或者有谎报、瞒报情节的;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

不过,根据即将于9月1日实行的环保有奖举报规定,市民对于此类异味事故的投诉尚未纳入奖励范围。

 

结尾有点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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