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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房屋“群租”进行大规模整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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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上海对房屋“群租”进行大规模整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安安.
发表于
2007-09-11
进微信群讨论
治理“群租”考验管理智慧
近90平方米的房子被分隔成了8间,最小的一间只有5平方米左右;房间的墙壁上乱七八糟地拉着电线,地上满是烟蒂……这是上海中远两湾城一处“群租房”内的情形。
9月7日清晨7时,上海普陀区“群租整治小组”进入上海中远两湾城,对55套、近6000平方米的“群租房”进行突击整治。据介绍,这是沪上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整治“群租房”行动。有关部门计划,在11月前把该小区“群租房”全部清理完毕。
“群租房”供需两旺,闸北、浦东等区1/3以上小区存在“群租”现象
七八平方米的小房间里,一张低矮的单人床、一个简易衣橱、一只立于角落的旅行箱……在上海东方城市花园二期,来自湖北的小可居住的便是一个典型的“群租房”。
这套住宅原是三室两厅,120平方米左右。现在已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结构,除了两个卫生间外,其余空间被石膏板分隔成了9间小单间,分别出租给来自不同地方的年轻人。
25岁的小可半年前来到上海,目前月薪2000多元。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伙食费约五六百元,公交花费需二三百元,“上班要注意形象,还得买一些必备的衣服和化妆品”,加上手机费、基本生活用品消费等,每月支出最低也在千元以上。
“所以,房租高了,我根本承担不起。”小可租用的这间小房子月租金为550元,加上水电费用共约600元。
南码头房产办事处主任上官雄告诉记者,仅东方城市花园二期内,就有253户住宅被分隔成“群租房”。有一套复式房,四房两厅两卫,建筑面积近400平方米,结果被分隔成22个小单间,均单独出租。
上海市消防部门对闸北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普陀区的一项调查发现,1/3以上的小区存在“群租”现象。普陀区中远两湾城里的“群租房”有520余户,共分割成3500余间,居住着3800余人。
用于“群租”的房子是怎么出现的呢?记者采访发现,这跟前一段时间上海火热的购房投资现象有关。由于房地产调控的关系,不少投资者改售为租,还出现了不少“二房东”。他们从投资者手上租下大批房子,然后分隔再出租给大量工资不高却有租房需求的外来人员,赚取其中的差价。
“群租客”增多,居民生活品质受影响
“我们的生活品质明显受到"群租"的影响。”不少业主抱怨说。
“上海绿城”小区所在的花木街道房产办事处主任孙晓给记者举了个例子:“11层的小高层,一梯两户,每天电梯承载的也就20多户人家。只要其中有两户"群租",电梯的承载量就可能翻番,而其运行费按建筑面积分摊,居民的利益显然受到损害。”
“另外,卫生、安全问题以及扰民问题,都引起不少纠纷。”上海由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时力说。
在中远两湾城四期,由于不满“群租客”到处扔垃圾,20多名保洁员辞职。“原本每季度最多一两名保洁员辞职,如今一个月里就更换了三拨人。”物业管理者十分无奈。
此外,“群租房”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使用非耐火材料随意分隔房间,入住人数大幅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大。
小区物业开始对“群租”说“不”——2006年6月,“上海绿城”的一名“二房东”将承租的三室两厅房分割成10间出租,但在搬入10张床铺时,遭到了小区保安的阻拦。后来,“二房东”将物业告上法庭。今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这一判决其实是对物业制止“群租”行为的一种肯定,具有示范效应。
2006年9月,上海市区北端的北方佳苑楼盘第一个试点开展取缔非法“群租”行动。12月,上海出台第一个专门约束“群租”行为的地方规定——《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对出租房屋面积有了明确界定:居住房屋应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不分门进入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这样,所有的"群租房"都是非法的。”
今年出台的《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更是把“群租”作为管理的“头条”。最近,房地局再度下发通知,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一些“群租客”与整治活动打起了“游击”
“很有成效。”上官雄这样评价辖区里整治“群租”的行动。据介绍,东方城市花园二期现在只剩下“群租”户94户,并都已签定了承诺书,“9月底前应该都会撤出”。
姚时力告诉记者,由于“群租客”通常都是按月交租金,他们在整治时特意以自然月为截止时间,尽可能地减少租客的租金损失。
然而,整治“群租”同样也遇到了阻力和争议。记者采访过程中,有不少人对“群租”的定义提出了质疑:“难道朋友合租一间房,也在取缔的范围内吗?”
“群租客”的去处也受到人们关注。“群租客”大多收入较低,整治之后,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表示,无力承受当地较高的房屋租金。还有人甚至跟整治行动打起了“游击”。
比如,“上海绿城”小区的“群租”明显减少了,但是附近的一个新楼盘内,“群租客”又开始聚集。
“我觉得要把所有"群租客"都赶走,可能很难做到。我们希望通过整治,能够基本杜绝扰民现象。”姚时力有点无奈。
低价租房需求客观存在,“群租”治理不应一味禁堵
“整治"群租"必须疏堵结合。”浦东新区房产管理署署长李敏认为,
由于低收入人员的大量存在,市场有低价租房的需求,所以政府部门不应当一味地禁堵
。
她告诉记者,
浦东正在进行有关探索,“在劳动力密集的地区寻找废弃厂房,改建成员工宿舍”
。比如,金桥镇有个沪东造船厂,外来工人多。“我们就找了一个闲置厂房,投入4600万元,改建成集体宿舍,如今1.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内可以安放近2200个床位,还计划配置文化和医疗中心。”
据悉,
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关于闲置非居住房屋临时改建宿舍的暂行规定》,待正式下发后,将集中审核一批闲置的非居住房屋,改建为宿舍,供低收入者租用
。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高级经济师蔡兴发认为,房价高企,低收入者的生存空间仍应有所保证。“低收入者住房需求应纳入公共产品提供的范畴中。有关部门可通过盘活现有公房、收购二手房等途径,多渠道落实住房房源,让"群租客"也能安心在上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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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90平方米的房子被分隔成了8间,最小的一间只有5平方米左右;房间的墙壁上乱七八糟地拉着电线,地上满是烟蒂……这是上海中远两湾城一处“群租房”内的情形。
9月7日清晨7时,上海普陀区“群租整治小组”进入上海中远两湾城,对55套、近6000平方米的“群租房”进行突击整治。据介绍,这是沪上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整治“群租房”行动。有关部门计划,在11月前把该小区“群租房”全部清理完毕。
“群租房”供需两旺,闸北、浦东等区1/3以上小区存在“群租”现象
七八平方米的小房间里,一张低矮的单人床、一个简易衣橱、一只立于角落的旅行箱……在上海东方城市花园二期,来自湖北的小可居住的便是一个典型的“群租房”。
这套住宅原是三室两厅,120平方米左右。现在已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结构,除了两个卫生间外,其余空间被石膏板分隔成了9间小单间,分别出租给来自不同地方的年轻人。
25岁的小可半年前来到上海,目前月薪2000多元。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伙食费约五六百元,公交花费需二三百元,“上班要注意形象,还得买一些必备的衣服和化妆品”,加上手机费、基本生活用品消费等,每月支出最低也在千元以上。
“所以,房租高了,我根本承担不起。”小可租用的这间小房子月租金为550元,加上水电费用共约600元。
南码头房产办事处主任上官雄告诉记者,仅东方城市花园二期内,就有253户住宅被分隔成“群租房”。有一套复式房,四房两厅两卫,建筑面积近400平方米,结果被分隔成22个小单间,均单独出租。
上海市消防部门对闸北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普陀区的一项调查发现,1/3以上的小区存在“群租”现象。普陀区中远两湾城里的“群租房”有520余户,共分割成3500余间,居住着3800余人。
用于“群租”的房子是怎么出现的呢?记者采访发现,这跟前一段时间上海火热的购房投资现象有关。由于房地产调控的关系,不少投资者改售为租,还出现了不少“二房东”。他们从投资者手上租下大批房子,然后分隔再出租给大量工资不高却有租房需求的外来人员,赚取其中的差价。
“群租客”增多,居民生活品质受影响
“我们的生活品质明显受到"群租"的影响。”不少业主抱怨说。
“上海绿城”小区所在的花木街道房产办事处主任孙晓给记者举了个例子:“11层的小高层,一梯两户,每天电梯承载的也就20多户人家。只要其中有两户"群租",电梯的承载量就可能翻番,而其运行费按建筑面积分摊,居民的利益显然受到损害。”
“另外,卫生、安全问题以及扰民问题,都引起不少纠纷。”上海由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时力说。
在中远两湾城四期,由于不满“群租客”到处扔垃圾,20多名保洁员辞职。“原本每季度最多一两名保洁员辞职,如今一个月里就更换了三拨人。”物业管理者十分无奈。
此外,“群租房”擅自改变建筑结构,使用非耐火材料随意分隔房间,入住人数大幅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大。
小区物业开始对“群租”说“不”——2006年6月,“上海绿城”的一名“二房东”将承租的三室两厅房分割成10间出租,但在搬入10张床铺时,遭到了小区保安的阻拦。后来,“二房东”将物业告上法庭。今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这一判决其实是对物业制止“群租”行为的一种肯定,具有示范效应。
2006年9月,上海市区北端的北方佳苑楼盘第一个试点开展取缔非法“群租”行动。12月,上海出台第一个专门约束“群租”行为的地方规定——《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对出租房屋面积有了明确界定:居住房屋应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不分门进入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这样,所有的"群租房"都是非法的。”
今年出台的《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更是把“群租”作为管理的“头条”。最近,房地局再度下发通知,授予物业公司对房屋租赁备案的管理权限,对违反公约出租或转租的,业委会可书面责成业主或承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一些“群租客”与整治活动打起了“游击”
“很有成效。”上官雄这样评价辖区里整治“群租”的行动。据介绍,东方城市花园二期现在只剩下“群租”户94户,并都已签定了承诺书,“9月底前应该都会撤出”。
姚时力告诉记者,由于“群租客”通常都是按月交租金,他们在整治时特意以自然月为截止时间,尽可能地减少租客的租金损失。
然而,整治“群租”同样也遇到了阻力和争议。记者采访过程中,有不少人对“群租”的定义提出了质疑:“难道朋友合租一间房,也在取缔的范围内吗?”
“群租客”的去处也受到人们关注。“群租客”大多收入较低,整治之后,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表示,无力承受当地较高的房屋租金。还有人甚至跟整治行动打起了“游击”。
比如,“上海绿城”小区的“群租”明显减少了,但是附近的一个新楼盘内,“群租客”又开始聚集。
“我觉得要把所有"群租客"都赶走,可能很难做到。我们希望通过整治,能够基本杜绝扰民现象。”姚时力有点无奈。
低价租房需求客观存在,“群租”治理不应一味禁堵
“整治"群租"必须疏堵结合。”浦东新区房产管理署署长李敏认为,由于低收入人员的大量存在,市场有低价租房的需求,所以政府部门不应当一味地禁堵。
她告诉记者,浦东正在进行有关探索,“在劳动力密集的地区寻找废弃厂房,改建成员工宿舍”。比如,金桥镇有个沪东造船厂,外来工人多。“我们就找了一个闲置厂房,投入4600万元,改建成集体宿舍,如今1.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内可以安放近2200个床位,还计划配置文化和医疗中心。”
据悉,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关于闲置非居住房屋临时改建宿舍的暂行规定》,待正式下发后,将集中审核一批闲置的非居住房屋,改建为宿舍,供低收入者租用。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高级经济师蔡兴发认为,房价高企,低收入者的生存空间仍应有所保证。“低收入者住房需求应纳入公共产品提供的范畴中。有关部门可通过盘活现有公房、收购二手房等途径,多渠道落实住房房源,让"群租客"也能安心在上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