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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门口的龙文大家看到没,不愤怒吗!!!!

发表于2011-08-16
作为一名老业主,我感到强烈的愤慨和坍台,好好的一个小区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大家都要眼睁睁的看着以后出门被堵死,车子都开不进来吗!!!!!!!!!
发表于2011-08-30

气氛至极。拒交物业费。和他打官司。

发表于2011-09-27

它是怎么造起来的?业主没有同意过啊。

发表于2011-09-27
愤怒归愤怒,但垃圾扔在那边也不是个事,最终小区清洁员倒霉。
不过我也对龙门开在小区里表示愤慨,毕竟我们的物业费包含了这部分的公摊面积,而龙门对安静小区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且外来人一多,不安全因素也多了,小区车位本来就紧张,家长的车这里再一停,又多生事端。
业委会本身应对该事件负责,关键看他们怎么同意的,退一步讲,如果超市的新建是出于对小区居民负责,让小区居民能有更近的便利,那龙门就完全不是一件事,业委会的委员是否从中得到了好处,这实在不得而知,假设业委会是我们自己选的,那他们的决策从理论上来说就是我们的决策,我们应该对他们表示信任,但关键是我们没选过,或者说我们连谁可以参选,谁被选了也不知道。
现在物业、开发商包括龙门都会把责任推到业委会身上,因为他们有一票否决权,这次事情搞大,最后还是要业委会来处理
发表于2011-09-28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

发表于2011-09-28
如果说业委会是我们大家选举的 难道小区有这么大的改动他们就不应该召开一个全体业主大会 就不应该和业主讲清楚怎么的改动发案 拿什么超市来忽悠业主 这个超市是什么人开的 把更大的阴谋藏在后面 我们当初选举业委会没有错参宪的人他们也有承诺为全体业主办好事 但是现在的情况改变了 看见了大米缸后 他们就坚决果断地把全体业主的利益和权利卖掉了也只有搞个大公程才有大米 他们现在就是要离任也没有这么简单的强烈要求财务审计
发表于2011-09-28
 今天晚上抱我儿子去他们门口撒泡尿尿,以示抗议!
发表于2011-09-28
儿子的太小了
发表于2011-09-28
发表于2011-09-29
让业委会把当时的征询意见表唱票,看看是不是象他们所说都是经过业主同意的。如果是同意的还会有今天这样的情况吗,当我们全是傻瓜啊!业主委员会也是拿了不该拿的,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平时你吃你拿我们没意见,但是没有权利出卖全体业主的应有的权利。居委会难道就没有责任?我们有权知道自己小区发生的事情。坚决参加维护业主权利的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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