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民登记:?xml:namespace>
?xml:namespace>2011年9月24日至10月26日为本区选民登记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凡1993年11月16日(含本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应主动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选民登记工作。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在工作单位和学校进行选民登记。选举日的二十日(10月26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在校学生,是本市常住户口的,一般在所在单位和学校进行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本市居民,一般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也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户口不在本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取得户口所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其他人员和依法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由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投票选举
区选举委员会确定2011年11月16日为本区统一投票选举日。
选民登记地点:东城六居委(东绣路1085弄20号底楼)
登记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一、选民登记:?xml:namespace>
?xml:namespace>2011年9月24日 至10月26日 为本区选民登记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凡1993年11月16日 (含本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应主动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选民登记工作。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在工作单位和学校进行选民登记。选举日的二十日(10月26日 )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在校学生,是本市常住户口的,一般在所在单位和学校进行登记。没有工作单位的本市居民,一般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也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户口不在本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取得户口所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其他人员和依法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人员的选民登记,由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投票选举
区选举委员会确定2011年11月16日 为本区统一投票选举日。
选民登记地点:东城六居委(东绣路1085弄20号底楼)
登记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