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地下车库电瓶车被淹的业主,请10月15日13:00到小区居委会,有免费司法援助
- 发表于2013-10-13
参会的业主,全部要求物业换新车,不修车
- 发表于2013-10-13
人多力量大,自已的,要自已争取!!!
- 发表于2013-10-19
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不作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赔偿。
- 发表于2013-10-22
免费司法援助会怎么选在星期二,我们都上班啊,很关心,有结果吗?最近几天好像没什么消息,镇政府、居委会、物业、业委会都不发声了,能躲过去吗?非要这些被淹业主闹起来,你们才舒服吗?太无能!回家种红薯都不够料。事情出了,必须去面对,必须有个交代。希望这些驼鸟能把头伸出来。老埋在沙子里是要烂掉的。
各位地下车库电瓶车被淹的业主:
今天上午10:00, 部分业主和小区居委会杨主任,镇信访办和司法办吴主任等及物业邱经理召开现场会议,就地下车库电瓶车被淹事件展开激烈的讨论。
2个小时后,物业和镇府,基本没明确的说法,建议各业主,踊跃参加2013年10月15日13:00在二楼居委会,免费司法援助会。
以上,请看下的各位,广为通知,人多力量大,只有我们业主自已努力争取自已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