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抗诉的答疑和反诉的告知
- 发表于2011-06-14
- 发表于2011-06-14
还需要告物价局 秩序维护部分0.727的核价与上海市物价局颁发的《上海市住宅物业分等收费标准》的规定存在明显的冲突
- 发表于2011-06-14
- 发表于2011-06-14
- 发表于2011-06-14
请教一下:
诉讼的标的是已入住的全部面积,还是仅限于报名参加业主所拥有的那部分?
是否要求参加的部分业主承担全部标的费?
如果败诉由参加业主承担损失,如果胜诉的话是否挽回的损失由全体业主共享?
上房给宝地造成的损害有目共睹,但他们的背景很深,此次诉讼我方的胜率是多少?
建议先请教专业的律师,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切莫“打蛇不成反被蛇咬”!
- 发表于2011-06-14
建议良知老师一步一步走扎实,先集中精力应对上房的起诉,待法院裁定后,再做打算。如果法院判决业主胜,那么后继的反诉第一条也就自然成立。如果法院判决上房胜,那么后继反诉的第一条也就自然站不住脚。总之反诉的策略应该根据首场诉讼的结果而定。第二第三条的认定尽管事实如此,但要具备法院认可的“证据确凿”不是十天半月就可以做到的。第四条对上房最致命,但也要相关部门的理解和配合才能取证。在此把我一些粗浅的看法供您参考,如有冒犯,恭请批评!(我目前正在海南岛休长假,回来后定向您请教)
对于业委会,我也有话说:我相信“维护全体业主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是你们唯一的选择,相信你们不会被舆论所绑架。上房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激起业主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你们要冷静,切不可争一时之勇而使业主的真正利益受到损害。既然你们被选出了做业委会,就必然要准备被误解,被错骂。要有“一片良心可对天”的气度。最后让事实来证明一切!
- 发表于2011-06-15
小区需要和谐,不是好斗。楼主好像堂吉诃德,与那么多的假想敌作战,与上房斗、与物价局斗,政府所有的部门差不多党政工团都被牵扯进去了,还拉来那么多媒体,是不是搞运动呀。
这个也就算了,能成功也不在乎方式了。可这样做能赢吗?法庭上是讲法律的,不是跟你扯政府的对与错的。楼主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业主,更像是个斗士,政府也好,物业也好,只要有一点不符合楼主的想法,就拿去武器,准备战斗。你一个人好战也算了,干嘛要让全体业主陪着你呀。
- 发表于2011-06-15
对于业委会,我也有话说:我相信“维护全体业主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是你们唯一的选择,相....
- 发表于2011-06-15
这个也就算了,能成功也不在乎方式了。可这样做能赢吗?法庭上是讲法律的,不是跟你扯政府的对与错的。楼主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业主,更像是个斗士,政府也好,物业也好,只要有一点不符合楼主的想法,就拿去武器,准备战斗。你一个人好战也算了,干嘛要让全体业主陪着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