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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查车所见所感

发表于2013-03-20

昨天,在荆州路大门口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证、卡)。虽然比较冷比较累,但是绝大部分业主顾全大局的精神还是让草根深受感动。其中有位业主是单位的领导,由单位公车接送,我们检查时驾驶员略有些不耐烦,但是业主对严格机动车管理的举措,表示了赞许。

  在检查中发现,证卡齐全并主动刷卡的车主占95%以上,不守规则并强词夺理的业主只有2-3%。其中有位业主的理由比较牵强;“除非给我一个固定车位,否则我一个月只愿意付100元停车费。”其实,停车资源是全体业主的公共财产,停车费的收入也进入公共收益账户,拒交获少交停车费侵犯的是全体业主公共利益。

  业主大会通过的《机动车管理规则》中对临时停车实行计时收费制,目的是保护拥有停车证的车主的停车权益。因为停车证是一种契约,车主按规则包月付费,物业按规则保障车主停车。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如果不对临时停车进行限制,就无法保障有证车主的停车权益。任何规则都是有缺陷的,本小区的《机动车管理规则》只能做到维护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利益,尽可能相对公正而已。

  《机动车管理规约》规定了只有两种停车收费模式;常停和临停。有部分业主在外小区也有房,不是每天都在宝地停车,他们也办理了停车证。比之于临时停车的计时收费,办证还是相对经济的。更何况,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加,不排除在高峰时段禁止无证车辆进入小区,以保障有证车辆的停放。(有很多车主已经提出在每天17:00至翌日8:00,禁止临停车辆进入小区)

  对面广场的地下车库停车环境不错,业委会与开发商关于错时停车的协商也在友好的氛围中进行,希望新购车或者多辆车的业主及时到物业登记,如果能够和开发商达成错时停车共识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小区规划的车位是每两户业主一个车位,因此每户只能停放一辆车是底线,与其届时无处停车还不如现在就未雨绸缭,做好安排!

  尽管业委会已经在尽心尽力为全体业主服务,但是由于能力和职能的局限,肯定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欢迎业主以及租客朋友批评指正!

发表于2013-03-20

草根老师,处于对您的尊敬,我回这个帖,如果您看了觉得很生气,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作为有车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你知道我看完帖以后什么感觉——我作为业主亏欠业委和物业很多么?

第一,整顿为什么先瞄准业主,而不是非业主车辆?优先级就有问题,搞得像攘外必先安内一样。现在是内外都不分。停车决议不是只规定了业主的义务也规定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对于限制非本小区车辆停放的权利在哪里得到体现?

第二,临时停放到底多少钱一小时?怎么证明办证比临时停放更经济?有没有想过是什么原因给我们业主的普遍的感觉是与其办证还不如临时停放合算?停车费用管理什么时候可以对业主透明?就像以前地下车库还有300块一个月标准?

第三,“我们小区规划的车位是每两户业主一个车位,因此每户只能停放一辆车是底线”这个论证有明显的逻辑漏洞。规划的车位少,是开发商的问题,每个业主只能停一辆车就是管理水平问题了。车位不是24小时都挺满的,业主也不是每家每户都有车。管理水平的低下一直让业主来买单是没道理的。说人家业主只愿出100块停车费的理由很“牵强”,我倒是觉得很合情合理啊。我自己作为业主晚上停个车和做贼一样,那个业主说愿意出100块已经很客气,如果是我我会说我一分钱都不给,直到你们把停车的事情解决位置。物业价格杠杆物业不是很会用么,让业主付比外来车辆更贵的停车费,解决业主第二辆车的问题反倒是不可能,还要赶业主停到宝地广场去,我实在想不出哪里还有比这更好做的生意了。

所以作为业委会,我们希望处理实际问题的时候拿出勇气来,听听我们业主的意见,不要拿各种困难来找藉口。草根老师你不容易,我尊敬你的付出和劳动,但是没有实际效果,坦率的说真是枉费你这么多辛苦和努力。我说话比较直,对事不对人,希望您别往心里去。

我倒是突然想到一个建议,就看业委会和物业敢不敢做了。你们可以尝试一个礼拜禁止各种外来车辆停放,或者只允许到本小区办事车辆停放,不得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区停车还是各种混乱,那么再来规范业主的停车习惯也不迟,您说呢?

发表于2013-03-20
草根abc,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查车所见所感”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3-20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都没有搞清楚。另外我觉的一楼的建议不错,但是1楼你的口气太委婉了,什么叫是不是可以尝试下一个礼拜禁止各种外来车辆停放,小区本来就应该禁止的,应该只能允许访客车辆临时停放,停放前和被访业主进行确认。

不过这年头碰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触及别人的利益,郭树清才上任十来个月不就被调走了么,所以指望外聘的物业不捞外快我看是不现实。

发表于2013-03-20

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1.对业委会出面配合物业查车表示赞许,草根等业主辛苦了,主要是物业应该承担起应尽的责

 任和义务。

2.“除非给我一个固定车位,否则我一个月只愿意付100元停车费。”可笑之极,那么别人只

 愿意付50元,除非他能得到一个固定车位?这还了得,难道付费和停车是随心所欲的吗?没

 有规矩不成方圆,当时宝地所谓的固定和地下车位是按照先来先到的原则制定的。一期车位

 不够采取摇号方式,二期地下车位富余采取自动报名登记自由选择地下地上的方式,当初许

 多业主考虑费用而选择地上车位成为争先恐后,当初地下车位不紧张还有富余也是事实。

3. 宝地车位按照2:1配置是指全部开放完成的设计,目前小别墅未拆造成地面车位紧张是不争

 的事实,也是暂时的困难。后期3#,4#号楼入住时只是开发了近二十多个(固定)地面车

 位,入住有先后粥少多谁来了也是没有很好的办法的,这一点希望有关业主理解,除非

 你有两全其美的高招、不过还需半数以上的业主投票通过。

发表于2013-03-20
引用:antique18 在2013-03-20 12:12:26写道:原帖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都没有搞清楚。另外我觉的一楼的建议不错,但是1楼你的口气太委婉了,什么叫是不是可以尝试下一个礼拜禁止各种外来车辆停放,小区本来就应该禁止的,应该只能允许访客车辆临时停放,停放前和被访业主进行确认。
不过这年头碰什么都行就是不能触及别人的利益,郭树清才上任十来个月不就被调走了么,所以指望外聘的物业不捞外快我看是不现实。

 得让门卫严格一点,完全禁止外来车辆停放,会好很多吧

发表于2013-03-20
引用:e_andy 在2013-03-20 18:22:05写道:原帖
举个例子,你去附近唯一的菜场买猪肉,前面排着几个人,每人都买了150块的猪肉。排你前面的每人两块西班牙伊比利亚猪腿肉,轮到你了就给了一块嘉兴猪肉,还是刚从黄浦江捞上来的。你很生气,说凭什么收这么多钱,给50都嫌多了。卖猪肉说他不管,到你这里只有这种肉了,而且价格是上头统一定的,至于是不是同样的东西他也不管。于是你找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人投诉,人家说你懂不懂规矩,先来先到原则不懂啊?人家大户不考虑费用预付几年的肉金了,还有各类VIP客户,过来买就是给面子,你就一散客,还想自说自话不成。

不懂,这个例子与宝地车位有何相关性?  

发表于2013-03-20
引用:jhljohnson 在2013-03-20 20:13:06写道:原帖
引用:e_andy 在2013-03-20 18:22:05写道:原帖
举个例子,你去附近唯一的菜场买猪肉,前面排着几个人,每人都买了150块的猪肉。排你前面的每人两块西班牙伊比利亚猪腿肉,轮到你了就给了一块嘉兴猪肉,还是刚从黄浦江捞上来的。你很生气,说凭什么收这么多钱,给50都嫌多了。卖猪肉说他不管,到你这里只有这种肉了,而且价格是上头统一定的,至于是不是同样的东西他也不管。于是你找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人投诉,人家说你懂不懂规矩,先来先到原则不懂啊?人家大户不考虑费用预付几年的肉金了,还有各类VIP客户,过来买就是给面子,你就一散客,还想自说自话不成。
....

 我想andy说的很清楚了,各个人站的立场不同,观点自然不同。有些话说的客气,那也是相互给面子。但是我还是要说,我讨厌被别人 盛气凌人 用一番官腔来教育一番。

“外来车辆反正一定是要停的,对吧,业主这块唐僧肉肯定是要啃的,各种原因都是可以找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定是会自然而然解决的。”我希望我没有误读你的意思。

发表于2013-03-21

现在晚上下班回来停车感觉真的很难停【有很多车主已经提出在每天17:00至翌日8:00,禁止临停车辆进入小区】,我觉得这点首先得执行!

发表于2013-03-21
引用:e_andy 在2013-03-20 18:22:05写道:原帖
举个例子,你去附近唯一的菜场买猪肉,前面排着几个人,每人都买了150块的猪肉。排你前面的每人两块西班牙伊比利亚猪腿肉,轮到你了就给了一块嘉兴猪肉,还是刚从黄浦江捞上来的。你很生气,说凭什么收这么多钱,给50都嫌多了。卖猪肉说他不管,到你这里只有这种肉了,而且价格是上头统一定的,至于是不是同样的东西他也不管。于是你找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人投诉,人家说你懂不懂规矩,先来先到原则不懂啊?人家大户不考虑费用预付几年的肉金了,还有各类VIP客户,过来买就是给面子,你就一散客,还想自说自话不成。
每个人的立场不同,看问题的方式也不同,得出的结论当然更不同。要找....
如是轻轻简单的话,也不需要草根辛辛苦苦去一个个查了,另外我觉得andy很有点坐着说话不腰疼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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