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读实话实罡《请各位业主做好预案》帖子有感

发表于2014-01-03

我看实话实罡的《请各位业主做好预案》的帖子感到非常及时,这是对我们每个业主来说是未雨绸缪的考虑!为什么?

1,在我们小区,包括中国的所有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

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小区业主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大会的决定是有法律权力的。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2,我们的论坛上常常可以看到各种希望以提高小区的生活质量,但是这些希望实现起来有着各种阻力,除了司法途径,要实现我们的希望,只有将我们的要求通过业主大会表述才是正道!

 

3,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请各位业主看看这十条是不是已经包含了我们所有的要求与愿望。

 

4,当然,上面的十条不会凭空降临到我们的头上。根据规则,这还需要我们大多数业主的参与,表达自己的真实愿望!要不然这次业主大会还是走过场,没有解决实际困难!因此,我是非常响应实话实罡的提议,也希望更多的业主一起为来之不易的业主大会做好准备,积极参与,万万不要有想法、有意见、有愿望却态度冷漠,袖手旁观。人人参与,为让我们中鼎豪园的名副其实出一把力!

发表于2014-01-03
中鼎正本清源,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读实话实罡《请各位业主做好预案》帖子有感”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1-03

业委会应该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否则就是失职。

发表于2014-03-05

业主大会在业委会、居委、物业的眼里就是个屁!

发表于2014-03-05

有这样的业委会,再看100次业主大会都没有意义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