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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邻居改装致暖气不热 律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表于2013-02-17

 最近,家住开发区某小区的张女士觉得自家暖气温度大不如前了,但几次请专业维修人员查看后,都没有发现问题所在。后来她突然想到,数月前自家楼下新搬来了一户邻居,邻居家曾向自己询问过关于暖气改装的问题。她还亲眼看到邻居家请来了水暖工,对他家的供暖管道进行改造。当时张女士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现在自家的暖气温度低,她认为,一定和邻居家私改暖气管道有关系。张女士找到楼下邻居说明事由,可邻居却予以否认。张女士由于没有掌握证据证明自家供暖不好与邻居家有关系,所以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律师评析: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认为,由于私改取暖设备,而影响和妨碍了他人利益,这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鉴于张女士的情况,她首先应该将情况反映至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在业主装修之初,就应当收取保证金,并告知业主不得私自对房屋结构及管道进行私自改变并有权监督。物业通过查看,掌握业主私改取暖设施的证据后,可要求业主加以纠正。如果业主拒不改正的话,物业可联合张女士一同作为原告,将该业主起诉至法庭,由法律裁决来维护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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