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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使用年限问题

发表于2004-11-06
很多人担心70年问题,其实不必,因为那时候现在能在这里发贴和回帖的各位基本上都已经作古了!
如果是为子孙考虑也不必,因为所谓的70年年限不是说70年后就要拆房了。而是说70年后如果政府如果要动迁的话就不需要付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买的只是使用权,这也是tmd社会主义的特色!

最后说一句,bs奸商!
发表于200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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