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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本小区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

发表于2004-11-10
各位:
  1、上海市房地局前天给我打来回复电话,说本小区土地使用年限确实只有50年,开发商在大家去交涉时糊弄大家说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千万别可信!我在信箱里看到了一号楼那位精通法律的业主发出的通知,并向“上海房地局”网站的市民服务栏目中的“投诉监督”中写了我的投诉表。前天,我收到了上海市房地局给我打来的回复电话,告诉我本小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绝对不是开发商所说的70年,那是开发商糊弄大家的,而且我也在网上听说可以在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三楼查询到,本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就是50年),从1998年到2048年,也就是说只剩下45年的使用年限了。我知道后气愤,请业主个人都再去向开发商交涉的话,以前交涉时,开发商是在糊弄大家,千万别相信。
  2、电梯里灯座有四个,而物业只安装了两只5瓦的小灯泡,很不亮,请大家坚持要求把电梯里的4个灯座都安装上灯泡,请大家不要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只收钱,不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太不像话了!!!
  3、本小区与“进大门多层楼”在河道连接处没有用栅栏封闭开,存在安全隐患,小偷通过“进大门多层楼小区”再延河道可方便隐藏地进入我们小区。希望大家都来与物业公司交涉,若没有结果,都来投诉一把,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这样,才能搞好我们小区的管理。
  4、本小区绿化也不是很好,有些草和小数已经死掉,但物业公司一直没有重栽过。还有,我们小区进门右边空地(多层房前面),现在是属于我们小区的。但现在开发商迟迟没有把这块空地绿化搞好(可把与空地相临的围墙撤除,然后搞绿化),现希望大家一起去找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大家有正当理由拒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帮助我们与开发商交涉把这块绿地弄好,每个月1.5元/平方米,每个月收这么多钱,不能什么事情也不做)。                               
                                  2004.11.10
发表于2004-11-28
同意呀,不过我觉得当务之急是要把业主委员会成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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