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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本小区土地50年使用年限等问题的再议

发表于2004-11-30
各位:
1、本小区电梯内没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面会表明上次检验时间和下次检验时间。正在使用的电梯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安全检验”,而我们电梯根本没有这些标志,这说明物业公司收了我们的电梯运营费,却没有管理好电梯。按照《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规定,如果发现电梯内没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或标志已过有效期,有关部门将重罚相关责任人,同时市民完全可以举报,举报电话为12365。2、电梯里灯座有四个,而物业在有些电梯只安装了三只5瓦的小灯泡,很不亮,请大家坚持要求把电梯里的4个灯座都安装上灯泡,否则请大家不要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只收钱,不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太不像话了!!!同样1.5元/平方米,我们小区邻近的虹祺花苑的物业管理不知要好多少,电梯和过道每天除扫地外,还用拖把拖,电梯里等也很明亮,整个小区环境很好。我们的物业服务与(横浜路123弄)物业差不多,但高层收费仅为0.8元/平方米。强烈要求物业公司要么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要么降低收费标准,还是不行,只好请走人。
3、上海市虹口区房地产交易的书面查询资料写的清楚:小区土地使用年限确实只有50年,开发商在大家去交涉时糊弄大家说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千万别相信!在3个月之前我在信箱里看到了一号楼那位精通法律的业主发出的通知,并向“上海房地局”网站的市民服务栏目中的“投诉监督”中写了我的投诉表。前天,我收到了上海市房地局给我打来的回复电话,告诉我本小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绝对不是开发商所说的70年,那是开发商糊弄大家的,而且我也在网上听说可以在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三楼查询科查询到,本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就是50年,而不是开发商所说“开发前以综合楼申请,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当建造了居民楼后,无须补交钱,土地使用年限自动转化成70年”),从1998年到2048年,也就是说只剩下45年的使用年限了。我知道后气愤,请业主个人都再去向开发商交涉的话。开发商一直是在糊弄大家,千万别相信。
4、本小区与“进大门多层楼”在河道连接处没有用栅栏封闭开,存在安全隐患,小偷通过“进大门多层楼小区”再延河道可方便隐藏地进入我们小区。希望大家都来与物业公司交涉,若没有结果,都来投诉一把。只有这样,才能搞好我们小区的管理。
5、本小区绿化也不是很好,有些草和小数已经死掉,但物业公司一直没有重栽过。还有,我们小区进门右边空地(多层房前面),现在是属于我们小区的。但现在开发商迟迟没有把这块空地绿化搞好,现希望大家一起去找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大家拒付物业管理费。大家可以在以下几个地方进行投诉或找法院:(1)“上海房地局”网站http://www.shfdz.gov.cn“市民服务”栏目中的“投诉监督”中详细填写投诉表,他们会认真对待和处理每一个房产纠纷投诉,并及时向投诉者进行反馈。(2)上海市房地行业投诉虹口区分:58880320。书面投诉地址:东体育会路359号四楼   邮编:200083(2)上海市城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shghj.gov.cn “监督投诉”——“网上投诉”——“我要投诉”中进行详细的投诉。(3)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热线:12315,他们认真。虹口区物业投诉电话: 58880320。也可在投诉开发商的上述渠道投诉物业公司。另外,若认为物业公司某些收费不合理或过高,可以向物价检查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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