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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裸婚”真心伤不起!准岳母状告无房无车的准女婿:还房子首付款!

发表于2011-11-21

女儿要嫁外地男,妈妈坚决反对

刘玲今年32岁,长得清秀、文静,她和父母都是土生土长的杭州人。大学毕业后,刘玲考上公务员,几年里,刘玲工作出色,成为单位的中层领导。作为后备干部,前程看好。女儿的这些成就,让李阿姨很是自豪。

两年前,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刘玲认识现在的男友李兵。两人初相识时,李兵有自己的家庭。后来,李兵离婚了,他和刘玲走到了一起。刚开始,这一切,刘玲的父母都不知情。

今年六七月份,刘玲带着李兵找到父母商量登记结婚的事。这时,刘玲的父母才知道女儿谈了男朋友的事。对于女儿要嫁李兵,李阿姨是坚决反对,“外地的,在杭州没房子,还离过婚,跟别人说女儿找了个这样的女婿多丢人!”李阿姨说,在她眼里,女儿一直很优秀,从小就被人夸,名牌大学毕业后顺利地考上公务员,而李兵不是杭州本地人(注:李兵来自绍兴农村),读的是普通大学,从事的是设计工作,不是很稳定,大学毕业这么多年,在杭州连个房子都没有。

为阻止女儿结婚,她和老伴离婚

虽然,婚姻大事遭到了母亲的反对,但是刘玲的决定还是得到了父亲的支持。刘玲的父亲说,女儿已经成年,她有权利选择和决定自己的婚姻和幸福。

看到老伴站在女儿这一边,李阿姨是又气又急。她和老伴为女儿婚事天天吵架。最后,多年的老夫妻为此离了婚。

今年9月30日,刘玲以婚姻自主权受到母亲干涉为由找到江干区法院朱学军法官调解室要求调解。

在调解时,刘玲说,她和父母的户口都在一起,今年9月与男友准备登记结婚时,母亲以对其男友条件不满意为由拒绝交出户口本,导致他们无法结婚。

早在2009年,刘玲父母借给刘玲33万元作为首付款购买了婚房。李阿姨说,她一直希望女儿找个门当户对的女婿,风风光光嫁人。

调解时,李阿姨提出,女儿一定要和李兵结婚,她的户口就和她父亲的一并迁走,当时购买婚房的33万元首付款要连本带利一次性全部归还,她养了这个女儿这么多年,女儿将来怎么报答她也要承诺下来。

听到妈妈的话,刘玲很伤心。她说,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她对母亲肯定会尽到赡养责任。但是,现在户口本在母亲手里,除了没法和男友登记结婚之外,归还母亲购房首付款也因没户口本不能办理贷款。由于刘玲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归还李阿姨,当时的调解以失败告终。

发表于2011-11-21

妈妈告女儿,讨要婚房首付款

今年10月25日,李阿姨一纸诉状将女儿刘玲告上法院,她要求女儿归还33万元的购房首付款,外加46530元利息(利息计算时间从2009年11月6日至2011年11月5日),以后每逾期一天加付一天利息。

11月18日下午,该案在江干区法院三号法庭公开审理。刘玲和李阿姨都没有请律师,见到有人来旁听,母女俩情绪都十分激动。在正式开庭前,法官朱学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李阿姨说,她不看好女儿和李兵的婚姻,而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女儿好,她只有一个女儿。如果刘玲愿意回头并且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嫁,她到时候肯定还会风风光光地给女儿操办婚礼。

“婚姻是我自己选择的,我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刘玲希望母亲不要再干涉自己的婚姻自主权,她表示购房的首付款肯定会归还给母亲。

因为李阿姨依旧坚持要求女儿刘玲一次性归还购房首付款和利息,庭前的调解也失败。刘玲这时提出这桩官司是自己的家事,不希望因此影响到工作,要求不公开审理。

不过,到最后,双方还是达成调解,母亲同意将户口本交给刘玲,但是,刘玲得在2012年1月底和6月底分两次将购房首付款加利息37万元付清。

发表于2011-11-21
伤不起啊
发表于2011-11-21
哎 这事情都能做出来
发表于2011-11-21

父母断送了儿女的幸福

发表于2011-11-21

观念问题吧

发表于2011-11-21
发表于2011-11-21
发表于2011-11-21
裸婚,看人不痛了
发表于2011-11-21
这个岳母心理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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