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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居民阶梯电价方案7.1开始

发表于2012-06-16
上海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公布 第一档电量电价不调整
http://news.online.sh.cn2012-06-16 08:37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6月16日消息:7月1日起,上海居民阶梯电价按年度电量为单位、分户均每年0-3120度(含)、3120-4800度(含)、超过4800度三档实施,电价水平分档递增,同时继续推行分时电价。昨天,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具体来看,第一档电量电价不作调整,并且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未分时电价每度电0.617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第二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第三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0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本市居民阶梯电价自7月1日起实施,即8月份的抄表起实施。今年7-12月用电量按照第一档户均1560度(260×6)、第二档户均2400度(400×6)、第三档户均2400度以上的阶梯基数执行。从2013年起,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周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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