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某些人就是不明白“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道理,当别人家是你免费钓鱼的地方?
- 发表于2010-10-14
这臭水沟里竟然有鱼???????????
- 发表于2010-10-14
如果真的河水弄弄好,河里养些鱼,变成优惠收费的钓鱼场所,也蛮好的,当然收益应归业主委员会,亦即全体业主,物业拿些管理提成。居民有美景,业主物业有收益,垂钓者过过瘾,其不美哉!
- 发表于2010-10-15
怎么看中这地方钓鱼的……
- 发表于2010-10-20
周六,周日都有人钓鱼,如果只是业主的行为,休闲的时候钓钓鱼,还是蛮悠闲的,但是如果是外来人员........坚决抵制
- 发表于2010-10-22
应该专门有个人管,要钓可以,必须往里面放鱼苗
最近几乎每天都有人在四期高层一侧的景观河里钓鱼
如果这是允许你免费钓鱼的地方,那算了
如果你是小区的业主,那也算了
明明是外来的闲杂人员,骑着电瓶车就大摇大摆的来钓鱼?旁边50米不到的所谓“秩序维护员”的“临时工”们也是视而不见,真的和流氓没道理可讲……
你们真的不明白,这些景观也是全体业主的私有财产,是业主花钱挖的河,养的鱼?
这些人肯定不是业主,至少不是本期的业主,不然会骑电瓶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