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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不是停车场,用业主的财产赚钱侵权犯法。

发表于2014-03-18

 今天早上AB区青石板路上停了近百辆车,看门的,管理的,停车的,不知道那个更应该得到诅咒? 

 业主委员会前二天还贴了张告知,“为了更好的维护业主的利益”┅┅。青石板路上严禁停车有关部门多次公告,每次物业和有关部门告诉大家他们要做点人事后,他们总会有更缺德事要做,这次大概想涨物业管理费了?小区的管理,维修,制度,环境,真是糟糕透顶。

  千万不要相信阳光的物业,四个小区是一个物业,上海意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小区这么好的成功建筑,交给这小三养的白痴物业,上海阳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桃浦镇经常被媒介报导,普陀区域划分太不合理,建议成立阳光街道,阳光派出所。

 

发表于2014-03-18

这物业,真是一塌糊涂

发表于2014-03-18

  老兄高见,望不小心受伤的脚早日康复。 

  

发表于2014-03-18

谢谢,已经康复了1半了,1个月基本没出门了,我爱的运动伤我最深。。。。

发表于2014-03-18
引用:頑童在2014-03-18 13:56:38写道:
4楼

  老兄高见,望不小心受伤的脚早日康复。    

 他有MM伺候着,所以不怕受伤的。

发表于2014-03-18

 小龙你不是也有MM伺候?不是照片也上过了吗?

发表于2014-03-18

昨天看到江桥老街的物业公司是第一太平戴维斯,好生羡慕,阳光的物业也换成第一太平戴维斯,我就是多付一些物业费也愿意,只要小区管理品质上去

发表于2014-03-18

昨天看到江桥老街的物业公司是第一太平戴维斯,好生羡慕,阳光的物业也换成第一太平戴维斯,我就是多付一些物业费也愿意,只要小区管理品质上去

发表于2014-03-18

业委会合同到期后和现在物业解约,然后聘请第一太平戴维斯就好了,简单啊,有什么难的。。。

发表于2014-03-19
引用:geelymotorcycle在2014-03-18 20:45:03写道:
13楼

业委会合同到期后和现在物业解约,然后聘请第一太平戴维斯就好了,简单啊,有什么难的。。。

 物业是块肥肉,为换物业用车撞死人犯罪都在所不惜,那象你说得那么容易,太多人的利益。

 古人云,清·王浚卿《冷眼观》:“且山虽明而寸草不生,是为穷山;水虽秀而只鳞莫睹,是为恶水。”穷山恶水,易生刁民猖妇。阳光需要正能量。

 脏乱差何日能改,百姓的呼声永远是无力和卑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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