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恳请与呼吁-------投下你的反对票
- 发表于2010-11-18
- 发表于2010-11-18
强烈呼吁并建议:
反对第一项:是否续聘华侨城物业公司上海分公司------反对!
反对第二项:是否续聘华侨城物业公司上海分公司务有物业公司代管-----反对!
- 发表于2010-11-18
邻居友情帮顶并关注维权
- 发表于2010-11-19
根据本小区的生态,估计弃权的会比较多,难道就意味着同意的比较多吗?
这也太不河蟹了!
本来想投同意的,就因为这条不合理,让我改变了注意。
支持姐姐!
- 发表于2010-11-19
陈主任一定是党员吧?不然这套手段怎么能运用的如此炉火纯青?被代表真是深入基层啊。。。
- 发表于2010-11-19
因不投票而“被同意”的业主一定最多
所以就算我们投了反对票恐怕也改变不了结果
有什么办法能取消本次投票呢?
建议投票罢免不维护业主利益的业委会负责人
同样是不投票即意味着“同意”罢免
不知道投票发起的程序是。。。。
- 发表于2010-11-19
坚决赞成每个业主的投票权利!
坚决每个业主的投票选择呼吁的权利,
同时质疑弃权代表同意的提议(决定?),
私下认为弃权将是大多数(小区现状),
但不希望是被代表!
首先想问下,尊敬的陈主任:
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反馈意见或者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视为同意。)
这是什么意思?是怎么回事?
很显然的这是-----站在开发商的立场,来个鱼目混珠,强奸民意!我们伟大的天朝,哪条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不反馈意见,不提出同意等等等就视为同意?
您那,您那,您那,您陈大人是哪来的旨意要未反馈的被同意?为什么不是被不同意呢?
您那,您那,您那,西门小人很谦卑的问一句,您究竟是业主委员会的主任您还是物业委员会的主任?
其次,据西门小人得知,这华侨城想和业主打官司,可是没处着手,因为它还没和我们这些卑微的小民们签过任何的物业托管协议,于是就急这赶着想借助业委会这只手来鱼龙浑珠,让大家在无意中签了这协议,接着,就可以和业主算账了.
这不就成了老千了么?
强烈呼吁并建议:
反对第一项:是否续聘华侨城物业公司上海分公司------反对!
反对第二项:是否续聘华侨城物业公司上海分公司务有物业公司代管-----反对!